“普天之下,這還有沒有勞動法了!”
普天之下,還有沒有勞動法了?
聽見姚塵這個的問題,林書不禁笑了,這個問題讓他怎么回答,搖了搖頭。說道:“我不是學法的,我是學機械的,純理工科,法律只是業余愛好。如果你的公司沒有付給你加班工資,你是可以告他的,但是要有加班的證據,很多時候往往會證據不足,結果就是駁回仲裁請求。”
林書又說道:“《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來說是最好用的法律,只是很多勞動者不會用,不敢用,只要你懂一點點就感覺這兩部法律真是太偏向于勞動者了,只是很多時候覺得算了,懶得麻煩去收集證據打官司要加班費。要知道法律是講究證據的,在法律上,在沒有證據支撐的事實就不是事實。所以要想保證工人加班工資,首先,用人單位考勤臺賬上自動會規避加班考勤等證據,而勞動者本身只知自己確實加班了,但又拿不出有效的加班證據。其次,誰主張誰舉證,既然工人主張加班工資,那就拿出切實的證據。證據也是講求證據鏈的,如果工人只是收集到只言片語的加班證據,在法律上的效力有限,只能得到部分支持。最后,法律是需要成本的,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這也難怪有些人贏了官司,卻輸了金錢。”
“而且你說的《勞動法》,其實《勞動法》中的條款之一第三十八條【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這條法律也就是說,公司保證你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就可以了。”
聽見林書這話,姚塵感覺受到了傷害,更重要的是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怎么就還有這樣一條法律?
這是在弄啥呢?
姚塵一臉問號地問道:“what?還有這樣的?”
林書點了點頭,說道:“如果你想主張加班費等,建議先保留好系列證據,空口無憑,先在法理上站住腳。對了,我必須要提醒你,非常關鍵的一點,哪怕是有打卡為證,只要不提交申請或者申請不得到批復,就不算加班的確鑿證據。”
WHAT?
姚塵同樣一臉懵逼。
還要這樣操作?
“如果你只是想找一份輕松一些的工作,肯定也是有的。”
姚塵說道:“有個鬼啊!我同事前幾天辭職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雖然工資漲了,但是加班更厲害,關鍵是前面HR給他說的不加班都是鬼扯,他現在都后悔死了。”
“我現在也不知道跳槽到哪一家公司才能好一點,我肯定不能往下跳,平跳也沒有任何意義。”
“我其實前面也面試了一家公司,但是我應聘的時候,人力還會問我接不接受加班,當時我的內心就很煩,我要怎么回答?接受還是不接受,不接受估計就可以直接走人了,接受的話,就問有沒有加班費、其他補助之類的,你猜他居然怎么和我說的,他居然說晚上六點正常下班,如果要加班的話,在晚上九點之后才算加班時間。”
姚塵整個人越說越憤怒,沉聲道:“我勒個去,當時我就整個人都不好了!”
一旁的張媛也感嘆道:“其實我們公司現在加班也挺多的,反正周六也要加半天班,平常也要時不時地加班,其實我就搞不懂了,周六多加那半天班是會多做出什么事來啊?”
“林大神,你倒是說一下為什么現在各行各業的加班已經常態化,勞動法里對工作時長、加班、加班費、調休等的規定如同虛設,為什么一個與人民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條文,得不到任何有力的保障呢?”
林書感到頭大,他不知道為什么好好的一個聚會,要討論這么嚴肅而且悲傷的話題。
當然他心里同樣也是能夠理解姚塵的無奈和他身上的低氣壓負能量,因為之前他也就是有這樣的經歷,只是他最終選擇了離開。
“為什么要問我這么困難的問題啊!我剛不是已經說了,勞動法,是約束單位,保護勞動者的。但是具體能否起到保障,是很多機構和個人的主動作為才能有用。”
周雨因為現在是湘南大學工作,工作雖然也不輕松,但好在不像張媛和姚塵這般加班多,只能感嘆道:“我覺得其實可能是一邊盤剝的太重,一邊還要落實勞動法,那企業只有倒閉了。更重要的是法不責眾,只要所有資本家一起違法,就不會有問題,所以全國資本家們都聯合起來,一起違法,在這樣的情況下無產階級打工人們,互相傷害,瘋狂內卷。”
張媛憤憤不平地說道:“說到底還是不想管,畢竟加班干活經濟增長國家受益啊。”
姚塵坐在沙發上,十分悲傷地說道:“怎么辦,我一想到明天周一就要上班,我就好難過。”
“快樂的時間就這么一點一點地流走,太TM短暫了,我好想哭。”
林書拍了拍姚塵的肩膀,湊了一眼姚塵腦袋上突然冒出來的那一行文字——【Lv1負能量鬼】,安慰道:“別哭!”
“你不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