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妖精可不同。
妖精只講利益,不談誠信,他們沒有“遵守諾言”、“契約精神”的這些概念。
原著中,哈利波特救了妖精拉環的命,結果拉環前腳帶他去古靈閣取寶劍,后腳就喊來了古靈閣的妖精,自己帶著寶劍跑了。
哈利等人自然是視妖精的行為為一種背叛,但他們沒有想過,拉環的行為實際上是出于對哈利等人(其實是對所有人類巫師)的不信任。
《神奇動物在哪里1》的紐特·斯卡曼德,在紐約去了一家妖精酒吧,酒吧老板威脅說要向美國魔法國會舉報他。最后紐特被迫答應和他交易,前提是那個妖精不舉報自己。結果那個妖精一等交易結束,魔法部的人就來了,根本不當一回事,赤裸裸的違約。
這些例子足以證明妖精是沒有任何契約精神的種族。這只能歸置于,在過去的一千多年以來,巫師與妖精兩大種族之間的不信任感已經成長到了任誰也無法打破的地步,即使是謝林也沒可能做到。
和妖精講誠信,那絕對是不可取的行為,只有傻子才會那么做。
什么,你說那些敢狙擊古靈閣金融體系的同人主角,最后妖精還乖乖賠錢的例子,那些主角自然不是傻子,那是龍傲天!真正的傻子其實是……唉,不說也罷。
能夠約束妖精的,從來不是他們嘴里的那些蒼白無力的承諾,而是赤裸裸的利益,足夠多、多得足以讓人沉迷得無法自拔的利益。
只有把他們的利益和自己捆綁在一起,形成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才有可能讓妖精心甘情愿地和自己合作,配合自己的行動,甚至在某程度上為自己辦事或者效力。
謝林正是深諳這一點,才會拋出一個接著一個讓妖精難以拒絕的合作協議,讓雙方的合作關系一步一步地緊密結合起來。
總的來說,謝林對這次談判的結果相當滿意,收獲了妖精的友誼之余,還獲得古靈閣藏金庫的探視權限。
這樣一來,伏地魔的魂器之一,赫奇帕奇金杯就可以在近期內解決了。
萊斯特蘭奇夫婦現在還在阿茲卡班,而伏地魔也肯定不想在短期內暴露自己已經復活的事實,那么謝林絕對可以趕在他們之前將金杯弄到手。
除去上述收獲之外,最重要的是,謝林在最后關頭給他們拋出的那一張機密名單,其真實目的正是要借助妖精之手,去拔除魔法部里面那些腐敗的蛀蟲,為自己日后的改革和規劃鋪路,而自己甚至還可以置身事外,讓妖精去承受那些受害巫師的怒火與憎恨,對謝林來說百利而無一害,可以說是一個相當高明的借刀殺人手段。
【“戰略伙伴”妖精獲得!】
【古靈閣藏金庫探視權獲得!】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