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正全說的話就好像是在復讀機,不帶有絲毫的感情,一步步地把往事的瘡疤給揭露了出來,其中包括了他自己的,也有別人的。
傷疤是有恢復周期的,心靈的傷疤需要大量的時間堆積去忘記。而如果重新揭開的話,肯定需要再次的恢復周期。
在沒有經歷特殊的年代的時候,誰不存在著自私?
與特殊的年代,戰火肆掠的年代相比,死幾個人算什么?
但是現在呢?基本上你只要不懶,吃飽睡好是沒問題的吧?在此基礎上,誰不想家人和睦,父母雙全,最好還有一個溫暖的家庭?每日奔波勞累,所為碎銀幾兩,難道不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加自在么?
在這個的基礎上,遇到這樣的事情,誰的心里能夠真正的安然?
當然,曾正全雖然說話的時候不帶感情,但其實,他的理智,還是存在的。他還有一些沒有講出來的話,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他都只會藏在心里,默默地不會說出來。
第一個事就是,他為什么要自己舉報自己盜竊林輝的科研成果啊,那他么的是為了保護林輝啊。
真正的盜賊是誰?
真正的大盜賊,從真正的規則上來講,那是林輝。
雖然,即便,林輝所做的實驗,和他正在進行的課題組沒關系,全都是自己設計出來的,意外發現的,按照道理來講,專利權完全要屬于他自己。
但是,他在整個實驗的過程中,用的錢是人家的啊!
就好比這么說吧,假如有人用你家里的錢,修了一條從大馬路上到村里的路,然后等修好之后,再問你收過路費,你能氣得過?
但是,林輝如果把專利權帶到了華國來的話,那么,以后米國要用到這幾種抗腫瘤藥物,那就要交很高的專利費,進口關稅等等等等,他氣不氣?
反正,假如是有一個來華國留學的人,在華國的實驗室,花著華國的錢,做完了試驗然后跑回去把專利權也帶了回去,然后再向華國收錢的話,估計華國也是不干的。
這件事情,如果真正地傳揚開來,那么,林輝在業內的所有都毀了。
其實,已經毀了很多,包括林輝在國外實驗室所有的成果,發表的文章,全部被刪除了!被編輯給撤回了!!!
因為這就是非常惡劣的盜竊事件。
而且,這個專利費是可以長期收的啊。一個國家,骨巨細胞瘤和尤因肉瘤的患者有多少?每個患者需要花費的錢又有多少,按照米國有醫保公民的比例,就算是強制專利權只有二十年,那花費的費用至少在千億,甚至幾千億米元了,這才是僅僅米國多花費的錢。
不包括其他國家的。
而如果米國可以取鬧一下的話,更是有可能把這個專利權留下來,那么二十年下來的利潤是多少?那是一個天文數字,足夠讓很多人瘋狂的天文數字,當然,那個支助基金的公司會瘋狂,鋌而走險,甚至殺人來威脅。
當然,假如,曾正全并沒有把這件事急著抖露出來,那么完全可以慢慢來經營,然后即便米國后知后覺的反應了過來,那也晚了,完全可以通過國家慢慢與對方交涉,慢慢溝通。
畢竟有了時間緩沖,這邊可能把所有的手續都辦到了,華國如今也不是誰都能欺負的國家,大不了給點錢嘛,最多還給你米國的專利授權,少收點費用,或者不收費用,我拿去給其他國家賣這藥,不香嗎?
整個米國多少人,不賺你們國家的錢,仍然有大量的錢可以賺。
可是,人都有私心的啊!
曾正全當時走到了教授級別,再往上一步,就只能是華國科研界的天花板了。那是一生的榮耀,不渴望嗎?渴望啊,而且當時他還正在沖,看到了這么大一個助力,幾乎是百分之百可以把自己送上去的助力,他能忍得住不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