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穿上西裝,推門離開兇案組。從口袋里取出耳機,馬上撥通了查理的電話。
“嘿,查理。我需要你幫助,以警局為中心,找一個叫周尼森的家伙,他應該還沒上車。”接通電話,林恩馬上讓查理用ctos系統找一下對方的位置。
林恩來到警察局外,周處看了看已經沒有了,但警局對面就是一個廣場。即使是晚上的時間,仍然有人在這里轉悠。
如果有人來接他看到也不敢在警局門口停留,林恩知道對方八成是向左或者向右了。
“林恩,對方馬上要上車了,一輛藍色標志轎跑,就在拐角處,車輛坐標定位發到你的手機上了。”
查理的聲音出現在耳機里,讓林恩一下子掌握了對方的位置,這下他就不著急了。他也不能將對方堵在門口,這可能會涉及暴力威脅等問題,對方也有權力將自己起訴。
但現在林恩已經掌握了對方的位置,就可以慢慢來了。
林恩來到自己的車前,上車準備好。看著對方的車已經啟動,林恩遠遠的跟在對方的后面,接近一個街區的距離。林恩慢慢跟著對方已經來到了唐人街,但對方并沒有停下。反而一路向著布魯克林大橋的方向開去。
林恩猜測這小子應該是有一個自己的小基地之類的,不然應該不會去布魯克林區,但這對于林恩來說簡直是大好機會。
“查理,我準備先在唐人街停一下。然后把我之后的行車痕跡在ctos抹除。”林恩將車開進了一條沒有攝像的小巷子。
之后又從另一頭串了出去,這樣可以讓林恩有一個不在場的證明。否則內務部一定跟審問吉米一樣,可能會盤問自己。
林恩開著車沿著查理給出的最佳路線,一路向著周尼森的位置開去。本來周尼森已經是準備招了,但丹尼進來后對方又瞬間改變了想法。
林恩距離對方還有三個街區,尼森也停了下來。林恩知道尼森停下來的街區是一個墨西哥裔的街區,這里有著數個墨西哥黑幫。如果尼森在這里準備了一個房子倒是確實比較聰明了,但林恩也得小心一點。
林恩開著車來到了尼森的車后面把車停好,將自己的外套脫去,警徽塞到了褲子口袋里。林恩將襯衫塞進褲子,露出槍帶。
拿出自己的格洛克17,“咔噠”一聲響確定了槍膛內有一顆子彈,檢查了一下彈夾滿滿十七發。一切心里的不安,都可以通過充足的火力來解決。
林恩從左邊副駕駛的儲物盒里翻出一只消音器,雖然實際消音器并無太大作用,但聊勝于無,起碼可以把開槍的聲音變成其類似汽車爆胎的聲音。又從里面翻出來一個他已經很久沒有用過的東西,泰瑟槍。
泰瑟槍也就是俗稱的電擊槍,這玩意就是一般巡警在沒有受到致命威脅的時候,在七米內非殺傷制服歹徒的小道具。這玩意在某些時候相當好用,而且上面有一個按鈕,這東西可以當做電棍使用。
林恩在警察學校的時候,每個人都嘗試過這東西的威力。
林恩至今還記得當時的場景,弗蘭克在身后提示三聲,“泰瑟、泰瑟、泰瑟、”
然后林恩一下子被擊中,即使有所準備。整個五秒的感受仍然是極其的痛苦,全身的肌肉都緊繃起來。身體很難動彈,基本不受使喚,大腦基本失控。但這東西在他成為兇案組的警察后,就再也沒有使用過了。
他的襯衫里面永遠穿著一件軟質的防彈衣,地獄手槍子彈是沒有問題的。生活不是小說,只有把自己的槍械檢查好,才不會在關鍵時候出問題。做好一切準備,林恩將槍放回槍帶。
“查理,給我指路。”
林恩深吸一口氣,下了車。夜晚的墨西哥社區算的上是十分熱鬧。林恩作為一個亞裔出現在這里也顯得十分扎眼,三五個墨西哥人坐在門口一起喝著啤酒,林恩的出現一下子吸引了一些人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