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雅侍候我早膳吧。”韋寶走到案臺邊上對徐蕊道:“你來,把這些地方的畫像給我補上去,畫我的頭像,畫帥一些呀。”
徐蕊看著幾張紙上都是長方形的圖案,奇道:“總裁,這是啥?”
“這是鈔票!”韋寶喜滋滋的說出了自己發行鈔票的構想。
徐蕊和王秋雅聞言,都說好!
“用記賬的方式算工錢,算各家天地商號旗下商號的商業往來,太麻煩了,而且容易出錯。”徐蕊笑道。
“是啊,要有一樣類似銀票的憑證,一切便簡單的多了。”徐蕊也笑著接話道。
一開始,銀票由商人自由發行。北宋初年,四川成都出現了專為攜帶巨款的商人經營現錢保管業務的“銀票鋪戶”。存款人把現金交付給鋪戶,鋪戶把存款人存放現金的數額臨時填寫在用楮紙制作的卷面上,再交還存款人,當存款人提取現金時,每貫付給鋪戶30文錢的利息,即付3%的保管費。這種臨時填寫存款金額的楮紙券便謂之“銀票”。這時的“銀票”,只是一種存款和取款憑據,而非貨幣。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銀票”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許多商人聯合成立專營發行和兌換“交子”的銀票鋪,并在各地設銀票分鋪。
由于銀票鋪戶恪守信用,隨到隨取,所印“銀票”圖案講究,隱作記號,黑紅間錯,親筆押字,他人難以偽造,所以“銀票”贏得了很高的信譽。
商人之間的大額交易,為了避免鑄幣搬運的麻煩,直接用隨時可變成現錢的“銀票”來支付貨款的事例也日漸增多。
正是在反復進行的流通過程中,“銀票”逐漸具備了信用貨幣的品格。
后來銀票鋪戶在經營中發現,只動用部分存款,并不會危及“銀票”信譽。
于是他們便開始印刷有統一面額和格式的“銀票”,作為一種新的流通手段向市場發行。這種“銀票”已經是鑄幣的符號,真正成了銀票。
但并非所有的銀票鋪戶都是守法經營,恪守信用的。有一些惟利是圖、貪得無厭的鋪戶,惡意欺詐,在濫發銀票之后閉門不出,停止營業;或者挪用存款,經營他項買賣失敗而破產,使所發“銀票”無法兌現。
這樣,當存款者取錢而不能時,便往往激起事端,引發訴訟。于是,景德年間(1004-1007年),益州知州張泳對銀票鋪戶進行整頓,剔除不法之徒,專由十六戶富商經營。至此“銀票”的發行始取得政府認可。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政府設益州銀票務,由京朝官一二人擔任監官主持銀票發行,并“置鈔紙院,以革偽造之弊”,嚴格其印制過程。這便是中國最早由政府正式發行的銀票——“官交子”。
它比美國(1692年)、法國(1716年)等西方國家發行銀票要早六七百年,是世界上發行最早的銀票。
“官銀票”發行初期,其形制是仿照民間“私交”,加蓋本州州印,只是臨時填寫的金額文字不同,一般是一貫至十貫,并規定了流通的范圍。
宋仁宗時,一律改為五貫和十貫兩種。到宋神宗時,又改為一貫和五百文兩種。發行額也有限制,規定分界發行,每界三年(實足二年),以新換舊。
首屆銀票發行1256340貫,備本錢360000貫(以四川的鐵錢為鈔本),準備金相當于發行量的28%。“銀票”的流通范圍也基本上限于在四川境內,后來雖在陜西、河東有所流行,但不久就廢止了。
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宋朝政府改“銀票”為“錢引”,改“銀票務”為“錢引務”。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廣等地仍沿用“銀票”外,其它諸路均改用“錢引”。
后四川也于大觀三年(1109年)改銀票為錢引。“錢引”與“銀票”的最大區別,是它以“緡”為單位。“錢引”的紙張、印刷、圖畫和印鑒都很精良。但“錢引”不置鈔本,不許兌換,隨意增發,因此紙券價值大跌,到南宋嘉定時期,每緡只值現錢一百文。
到了元代,進一步完善了銀票制度。意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來到中國后,發現了元代使用的銀票,于1298年撰寫的《馬可波羅記》中,詳細介紹了中國銀票印制工藝和發行流通的情況。
從此,歐洲人了解了銀票。美國學者羅波特·坦普爾說:“最早的歐洲銀票是受中國的影響,在1661年由瑞典發行。”
銀票的出現是貨幣史上的一大進步。
北宋時期四川成都的“銀票”則是真正銀票的開始。
銀票出現在北宋并不是偶然的,它是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宋代商品經濟發展較快,商品流通中需要更多的貨幣,而當時銅錢短缺,滿足不了流通中的需要量。當時的四川地區通行鐵錢,鐵錢值低量重,使用極為不便。當時一銅錢抵鐵錢十,每千鐵錢的重量,大錢25斤,中錢13斤。買一匹布需鐵錢兩萬,重約500斤,要用車載。
因此客觀上需要輕便的貨幣,這也是銀票最早出現于四川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