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吳襄看來,吳三輔當薊遼商會的會長,與他自己當這個會長,沒有任何區別,甚至更好,自己的兒子掛牌子,他居幕后指揮,比過去他事事親自牽頭,肯定是要強得多的。只是以前沒有想過,自己的兒子有本事凝聚那么多人脈罷了。
卻沒有想到這件事,被韋寶幫助他做成了。
“每家出一萬兩銀子,先到先得。一萬兩銀子對于大戶來說,對每家都不算什么事情,這就看他們自己啰,我覺得順其自然便可。”韋寶對吳襄笑道。
吳襄聽韋寶這么說,覺得也是這么個道理,一萬兩銀子的事情,的確對哪家大戶來說都不算傷經斷骨的大事,大家輸給韋寶多少銀子啊?每家至少五萬兩,相比較下來,這個一萬兩銀子還叫銀子嗎?
所以,在韋寶的說服下,吳襄對于韋寶提出的這個撫寧衛-一片石城-韋家莊外不老亭三角形的遼西新中心商圈的概念,也沒有什么意見了,由著年輕人自己弄吧。反正最大的受益者是他吳家和一大幫遼西世家大戶,韋家莊能從中得到的利益有限,僅僅只是方便韋家莊與外界進行貿易而已。
大明這個時期的貿易還是比較寬松的環境,整體局勢也比較平穩。
韋寶不得不說,魏公公的‘執政’還算是比較高效的,至少,現在的大明,整體形勢不錯。
隨著城市交通發達、農產品的商品化和手工業的發達,在全國已形成龐大的商業網絡。當時的南京、北京是全國最大的商業城市;西安是西北重鎮,南北大運河沿岸,出現了清江浦、濟寧州、臨清州、天津衛、河西務等一大批新興商業城市;在古老城市之間及周圍,陸續出現了一批新興的中小城市。
民間貿易活動定期進行。州縣一級的集事,每月有五六個;鄉鎮每月有二三個;府城則每日一集;有的地方有藥王廟會;淮河以北秦晉以東,各方商賈運送物品,入城為市。在當時對外貿易上,分“朝貢貿易”和私商貿易兩種。東南沿海的“海商大賈”和“海湖大姓”的海外走私也很活躍;“漳閩之人,與番舶夷商貿販方物,往來絡繹于海上”。
明初期奉行“重本抑末”政策。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務耕種,專事末作者,是為游民,則逮捕之。”甚至還規定禁止商賈之家穿綢紗。
隆慶三年(1569年),大學士高拱上疏《議處商人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反映商人的愁苦和商業的窘困,并奏請隆慶皇帝采取措施,革除宿弊。之后張居正提出農商榮枯相因,進一步肯定商業的作用。
明代中后期商人地位有所提高,部分士大夫認為經商有成,在價值上也等同于讀書有得,“亦賈亦儒”“棄儒就賈”的現象也開始出現。
此外,商業用的書也開始出現。商人為實用目的而編寫此類書籍,內容介紹貿易路徑沿途的交通、習俗及商品行情等。此類書籍現存最早者為《一統路程圖記》。
由于商業的發達,各地紛紛開始大量生產具有當地特色的商品,運銷他處,使得區域分工日益明顯。
隨著明太祖洪武年間發行的“大明寶鈔”紙幣的流通失敗,整個貨幣體系轉向為以銀本位為主。
16世紀中葉之后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也進一步促進中晚明經濟的發展,當時明國占有世界白銀需求量十二成左右。
明代經濟的另一個特色是城鎮經濟的繁榮,運河沿線由于往來商船不斷,周邊城市如濟寧、淮安、揚州等都非常發達。東南地區由于商品經濟繁榮,成為全國的經濟集散地。由于商品經濟的繁榮,明代形成按籍貫區分的商人集團,稱為“商幫”,如徽州商幫、晉陜商幫、廣東商幫、福建商幫、蘇州洞庭商幫、江西商幫等。這些商幫以“會館”為聯系場所,互相支持,越做越大。
明嘉靖、萬歷間,各地出賣絲綢、酒肉、蔬果、煙草、農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計其數,大量外銷賺取外匯所得;外國的不少東西在中國城市都有賣,如歐洲的西洋鐘、美洲的煙草。
當時商業大都會以江南的商業城市最多,有南京、儀征、揚州、瓜洲、蘇州、松江、杭州與嘉興等,華中其他商業城市尚有南昌、淮安、蕪湖與景德鎮等,西南內陸有成都,華北有北京、濟寧與臨清等,而華南則有福州與廣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