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評價一個人如何其實也要看立場所在,在天啟皇帝眼里,魏公公及他一家真是“滿門忠烈”,“功德萬世”。
魏公公就是皇帝手上一個工具。
魏公公對明朝滅亡的危害很大。
明亡是個系統性崩潰,魏公公的所作所為,無疑起到加速作用。
魏忠賢靠裙帶關系成為明朝政局實際操盤手,使得明王朝的政治道德出現極大缺陷,導致民心出現離散。
魏公公破壞了明朝的政治秩序,任人唯親,結黨營私,在他所處的那個內憂外患的時代,他還這么干,無疑加速明朝滅亡進程。
所謂魏公公能為百姓與官員斗,明顯是意淫,中國不存在外國的國王要依靠人民與議會,類似所謂東林黨,爭斗以達到控制國家的情況。
明朝的皇帝不是沒權,而是很多皇帝不負責任或者自身能力有限。
從法理上講,明代皇帝至高無上,他們如果認真了,沒有大臣敢對著干。
天啟年間的事實已經證明天啟年間危機四伏,只不過是時間太短了,在危機沒有徹底爆發的時候,天啟年就結束了。
如果天啟年再長點,魏公公也不比崇禎強到哪去。
總之,所謂能臣魏公公是想象中的,現實中的魏公公就是一個人品爛,政治水平偏低的人。
位列東林黨人榜排名第133的徽州籍人汪應蛟,天啟元年剛當上戶部尚書的時候,就提出了多項財政開源措施,比如鑄錢、典鋪酌分、屯糧、抽扣工食、平糴谷倉、東征事例、房屋稅契、撫按捐助、節省鈔關銀、僧道度牒、催兵部馬價銀、南直牧馬地、南糧改折、庫折布粟等。
這些也就是所謂的雜項,總共可額定征收的銀子是約296萬兩。
其中典鋪酌分、房屋稅契就屬于商稅類別。
房產稅契:凡有土地就有過割,有過割就有稅契。
民間房產買賣之時,酌定稅契每兩征收二分,也就是房產交易稅,額征近29萬兩。
典鋪酌分:從事典當生意的商人,獲利甚多。將各省的典當鋪按資產分成五等,每年分別征稅十到五十兩不等,額征19.5萬余兩。
后來正式還征收“優免丁糧銀”,明代文武職官、舉、監、儒、吏等類人員享有豁免一定的租賦、力役的特權。
現除生員依舊免征外,其余文武職官舉監儒吏也酌收優免丁糧銀,共額征44.4萬余兩。
魏公公執政期間,甚至免除了陜西的榷稅。
天啟年間,一年的遼餉收入大概就有400萬兩,這還僅僅是遼餉。
左光斗在河間府的屯田搞得有聲有色。
左光斗管理屯田期間,積極提拔屯田人才盧觀象,同時還主張把農政作為考核地方官政績的主要標準。
除此以外,左光斗針對北方人不擅長種植水稻,而北方賦稅要比南方要輕的特點,招募南方人來北方教北方人種地。
同時還開設“屯學”,這個“屯學”就是專門為屯軍及其子弟設立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