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戰術或多或少的都有一定西方近代戰術的特點,但是還稱不上是真正的近代戰法。
它們都沒有體現,或者說沒有完全體現近代線式戰術的核心理念。
這也是清代后期軍隊的一個特點--,既有新式作戰方式的成分,又擺不脫舊軍制的形態。
受制于清后期整個軍事體系的落后和士兵訓練水平的普遍低下,這類戰術在清軍中也并沒有完全發揮出其應有的威力。
清軍確實大規模使用這類戰術,而且應該相當早,不會晚于18世紀。
但是很遺憾,這類戰術和歐洲近代的任何一種戰術體系都毫不搭邊。
這些人拿著火槍對射,和他們幾百年前的同行拿著弓箭對射,并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區別。
清軍這種所謂的“排隊槍斃”的問題在于,一是清軍部隊的素質不足以單純靠射擊擊潰敵方。
二是鳥銃、抬槍這樣的火槍不足以勝任線列戰爭的需要。
像晚清那種低素質軍隊,如果拉出去排隊槍斃。
最多也就對射幾輪,裝填效率就會嚴重下降。
很多人會逃跑或者趴在地上躲子彈,這時候就必須讓肉搏部隊頂上去。
而火繩槍的火力密度也不足以完全靠射擊在有效射程內打退敵軍肉搏沖鋒,充其量只能削弱對方和打亂陣型,但是燧發槍卻可以做到。
因此清軍火槍兵只能像西班牙方陣那樣,打幾輪就退下去。
即便是歐洲軍隊也是先有燧發槍后有線列陣的。
所謂近代軍隊,他們繼承了古典****時期的軍隊的傳統,強調紀律和集體配合,而非個人的戰技和武勇。
他們裝備了火槍,不是因為那個時期的火槍在性能指標上優于弓箭,而是加裝了刺刀的火槍可以讓他們兼顧遠射和肉搏,從而讓他們的組織紀律優勢得到充分的發揮。
在戰場上,他們以連為單位列成嚴整的橫隊,此時一個營甚至一個連就是一個獨立的戰術單位。
這個單位可以獨立勝任進攻,固守,遠程射擊和白刃格斗,反騎兵等所有步兵戰術任務。
他們的上級指揮官只需要按照既定的作戰條例對他們進行部署,結合戰場情況來調整兵力分布,這一個個戰術單位就能勝任所有的作戰任務。
這類全能兵種對戰場有著全能的適應性,不必再像西班牙方陣或者朱棣的神機營那樣讓火槍手和肉搏步兵交替前出,輪番變幻位置。
因此其陣型靈活程度和機動性也遠遠超過前者。
散兵陣線不是更靈活。
但是,當時的火槍不夠先進,射速和射程都不夠,一支部隊還不能只依靠火器打得對手完全不能近身肉搏,用弓箭也不可能。
更不要說風馳電掣的騎兵了,這樣的情況下用散兵隊列作為軍隊支柱無異于自殺。
當時的線列步兵前進時需要鼓點來控制步伐,每走一百步需要半分鐘時間來整隊。
隊形稍稍錯位并不會對射擊時的火力密度和士氣有著絲毫影響。
整隊的目的在于,讓線列步兵保持嚴密的隊形能確保整個部隊鐵板一塊。
近代軍隊的肉搏可不是打群架,而是和馬其頓方陣一樣一排人戳戳戳。
在七年戰爭時的羅斯巴赫戰役中,法軍和神圣羅馬帝**正是因為隊形不嚴整導致變陣時脫節,被普魯士騎兵一次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