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交代給你的事情已經辦妥了。”
莫蒙塵結束了訓練,與梅黛拉一同找了個地方吃飯。
“谷歌的事情有著落了。”梅黛拉說的第一件事就讓莫蒙塵渾身一震,“老板,你真是天才,你怎么知道有人在研發這個項目?”
不對,谷歌不是1998年才有的嗎?
等等,1998年才出現,那之前的研發又用了多長時間?他發現自己天真了,這件事沒那么簡單。
但梅黛拉說這事有著落,一定有其他的原因。
“說說吧。”莫蒙塵說。
“拉里·佩奇,今年獲得斯坦福大學博士學位,主攻數學與計算機;德爾蓋·布林,23歲,俄羅斯人,主修計算機、數學與科學。”
果然,這兩人就是谷歌的奠基人。
天才總是在年輕的時候就煥發光芒,才23歲啊。
許多人這個時候剛剛從大學里出來工作一年,而他們卻已經研發了在二十年后市值二百億美元的互聯網搜索引擎。
“佩奇和布林開始合作研究一名為“BackRub”的搜索引擎,到1998年上半年逐步完善這項技術后,兩人合作運行Google搜索,并以PageRank為基礎給網頁排名。”
果然...
谷歌已經出現了,那么我還能怎么做?
莫蒙塵讓梅黛拉接著說。
梅黛拉說道:“許多業內人士都覺得他們的引擎很可靠,建議他們自己建立一個搜索引擎公司,但是...”
“他們缺乏資金,對吧?”莫蒙塵笑問。
梅黛拉點頭道:“是的,他們正在尋找合作伙伴。”
可以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叫事情。
既然他們已經研發出了這個產品,莫蒙塵想百分百控股是不可能的,但他可以占大頭。
“他們需要多少錢,就給多少,讓亞瑟去談。”莫蒙塵說,“他知道該怎么做。”
梅黛拉問道:“為什么是亞瑟?”
“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情,谷歌這件事,你的活已經干完了。”莫蒙塵說。
梅黛拉傲嬌地撅起嘴唇,對莫蒙塵這個決定有些不認可,不過沒有表現出來。
她不知道莫蒙塵為什么這么相信這個所謂的搜索引擎,需要多少錢就給多少錢?你很有錢嗎?
是...你很有錢。
但也不能這么花的吧?
亞瑟·威爾斯是莫蒙塵手下的一個談判專家,他知道如何獲取最大的利益。
把事情交給他,莫蒙塵也放心。
“另一件事。”莫蒙塵道,“以法蓮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