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到這么混亂的情況,林夕夢不但不覺得不好,反而覺得這樣的地方更加合適她,因為比起跟人耍心眼子,她更喜歡一力降十會的干脆利落。
她不怕這些人打她的主意,也不怕他們盯上她,對于她而言,凡是能用武力解決的事兒,那都不叫事兒,她完全可以應付。
走著走著,迎面突然跑過來一個人,察覺到情況不對,她便立馬收回了發散的思緒,然后,身子微微側了一下,躲過了那人拿著匕首的手,緊接著,一個飛踢,將人踢飛了出去。
她牽著馬,緩步來到那人的跟前,一腳踩在了他的胸口上,然后,一邊用勁兒往下踩,一邊淺笑道:“荒蕪城的待客之道,還真是讓人大開眼界,不過……我很喜歡!”
那人見此,手腕一個翻轉,手中的匕首就朝她的小腿扎了過來。
林夕夢注意到他的動作,閃都沒閃一下,直接以他的身體為重心來了一個旋踢,將他手上匕首踢飛的同時,順便將他身上的肋骨踩斷了兩根,痛的他是哀嚎聲不斷。
叫了半天,見林夕夢不搭理他,一直踩著他不松開,他又改成了出言威脅:“你給老子松開,老子的老大可是荒蕪城的霸爺,你……你敢動老子,老子一定要讓霸爺弄死你這個鱉孫。”
林夕夢聽他一口一個老子,臉直接冷了下來,眼神不善的看著他,道:“原來是個有主的狗啊,既然如此,那我就……送你上路好了。”
那人本以為她聽到霸爺的名字,會害怕的放了他,哪知他剛露出一絲欣喜的神色,她就一腳將他的胸口給踩塌了,瞬間,他就被那斷裂的肋骨給扎死了。
見她三兩下就將人給弄死了,后面跟著的那些人也不由有些害怕起來,記住她長什么樣的后,就趕忙回去跟自己老大稟告去了。
荒蕪城雖然荒蕪,可卻不代表這里無利可圖,這里雖不能靠種地為生,可卻可以挖山上的石頭賣,因此,這里也是有地頭蛇管的,比如剛才那人說的霸爺,比如這個霸爺的死對頭,以及那些小勢力的頭兒……
林夕夢敢在他們管理的地界上殺人,那就相當于給他們下馬威,這些人自是要回去稟告自己老大的。
林夕夢見那些人跑了,也沒放在心上,甩了甩靴子上沾的血后,就接著往前而去。
她進城的時候,已經跟那些守城兵打聽過了,荒蕪城一共有三家客棧,她要想住的安生的話,最好是去城中最大的那一家,據說那家客棧的老板是個殺神,在整個荒蕪城那都是無人敢惹的存在,她要是不想事情沾身,去那里再好不過了。
很快,她就到了這家名為“無名”的客棧。
站在門口,她都還沒來得及進去,里面就出來了一個拿著毯子的小二,然后,當著她的面,從外到里的將毯子鋪在了地上,等鋪好了,他這才出來招呼她:“客官久等了,不好意思,您里面請,馬你就放心的交給小的吧,小的保準給您伺候的好好的……”
林夕夢抬起手,制止住他要接著往下說的話,然后,又伸手指了指面前的毯子,語氣不善的道:“你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