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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格芬的話說完,白奎因反倒松了一口氣,他掌握的信息并沒有涉及到自己最核心的機密。
唯一意外的是大衛格芬對自己的音樂能力竟然也非常清楚,知道是他創作《It'smylife》的人并不多。
只有當時參與歌曲錄制的幾個人才知曉,所有的曲譜都是他拿出來,是他指點每個樂隊成員應該如何表現這首歌曲。
這就排除了大嘴巴的韋斯安德森,當時他已經離開了紐約去了西海岸。
也排除了Sil和克里斯他們,不管是哈維的人還是大衛格芬的人前去調查,都不會從這些黑手黨口中套到消息的,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些樂手了。
也怪自己當時并沒有意識到需要藏拙,第一次穿越,經驗不足……
借口已經被駁回了,現在肯定不能冒著得罪大佬的風險直接拒絕,于是白奎因情急之下用上了拖字訣,順便也聽聽大衛格芬的報價。
“首先我并不是很清楚您想要如何合作,另外我還是要征詢下我的律師和經紀人的意見……還有就是我在不久前剛成立了一個屬于我自己的唱片公司,在紐約,制作方面我希望由我自己的唱片公司完成。”
就和當初在選擇精英模特經紀公司還是CAA做經紀人那次一樣,如果必須要找一個大腿抱,白奎因想要找挑最粗的。
自己不需要唱片公司的那些大牛音樂人幫忙修改歌曲或者參與編曲,只要一些螺絲釘般的技術人員協助完成錄制即可,沒必要讓渡制作的權利出去
歌手和詞曲作者一般不享有曲目的管理權,通常是制作公司和發行公司共同持有,這是業內的普遍做法。
白奎因手上忽然多了個唱片公司,讓大衛格芬原定的計劃付諸東流。
歌手約和唱片公司之間的合作是兩回事,一首歌曲在刨去了歌手創作環節之外,僅剩下:協調錄音和音樂視頻的制作、制造唱片、分銷唱片、營銷推廣和版權管理。
制造唱片和分銷唱片是屬于擁有發行能力的“六大”的蛋糕,即便是夢工場也要和他們合作來生產銷售唱片。
而營銷推廣和版權管理方面,小公司又先天弱于大公司。
而夢工場唱片不參與制作,又沒發行渠道的情況下,他又該如何和白奎因合作呢?
因此,不管大衛格芬開出的任何條件,都比不上“六大”能給予的。
只要“六大”的人稍微有點腦子,掌握和他差不多的信息,就知道眼前這小子是個待開發的金礦,然后憑借自己的優勢輕易地將其搶走。
夢工場還是積累不夠,在老牌傳媒帝國面前太過弱小了,無論是電影行業還是唱片行業,夢工場沒有自己的發行渠道,就會永遠受制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