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陳迷則是用自己的版權費,去注冊了一家公司。
法律學的好,辦事效率就高了,什么都懂遇到的麻煩就少。
陳迷給這家公司取名為真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做的是娛樂文化產業,專門負責包裝推廣臻熙的歌曲,整個公司就這么兩個人。
陳迷負責作詞作曲,臻熙負責唱。
然后花錢外包給其他公司宣傳出去,陳迷堅信一點,好歌只要被聽到,那就會火。
而事實,也正如陳迷所料。
系統所出的精品,注定是要大火的。
很快,這首歌的熱度和排名就蹭蹭蹭的往上沖。
臻熙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個歌手。
而她從未想過,在網絡時代,成名速度可以如此之快。
一首歌就火便短視頻網站,同時現在也被彈幕網站,進行著各種改編。
而網絡上,對于她的認知,就是曇花一現,唱洗腦口水歌的。
歌曲沒有任何含金量,就是簡單洗腦,跟真正的金曲相比,不值一提。
專業對此,也是不屑一顧。
能火的歌兒不代表就是好歌,什么喊麥也一樣能火啊,難道喊麥的也可以進入華語樂壇嗎?
春晚上,整個一人我飲酒醉?
網絡時代,出個別網紅,紅幾個月然后就消失,很正常。
沒有工作室,沒有資本不斷的砸錢碰你,幫你找業內大佬創作源源不斷的原創好歌,這種偶然的口水歌,也就止步于此了。
誰知道,又有新曲問世。
而這一首生如夏花,直接堪稱絕殺!
作詞,作曲,旋律,嗓音,無可挑剔,歌曲好聽,音樂還深刻。
這樣的金曲,簡直不敢相信是個大學生能創作出來的。
音樂屆開始關注起了這位同時負責作詞作曲的財迷了!
這個時代的音樂,可以直接走簡單的付費模式。
一首歌價格只要幾毛錢,但是架不住下載量足夠的高啊。
直接走付費音樂模式,這樣可以減少變現的難度。
過去的歌手,往往都是要靠唱歌成名,然后用知名度去做廣告的。
這樣的方式,會讓音樂追逐流量,而不是好聽。
所以在逐漸變成按下載付費之后,歌手就有了另外的出路了。
可以專注音樂!
這一次,第一個月的結算周期,真迷公司就得到了十一萬元的資金。
而這一筆錢,陳迷經過跟臻熙的商量之后,分別打給了臻熙的親生父親,和自己的生母,再拿出來一點,每人發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
“他們太厲害了,能生出我們兩個這么有才華的孩子!”陳迷在打錢之前說到。
“英雄所見略同。”臻熙一副女漢子的模樣,拍著陳迷的肩膀說道。
臻熙的父親,是鎮上的小學音樂老師,年輕的時候,也被認為是小鎮上最帥最文藝的青年。
當他收到這筆錢的時候,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這怎么女兒上個大學,突然賺了這么多錢?
而再婚的妻子,也受到了陳迷的轉賬。
“他們兩個干嘛了?”臻熙的父親臻摯問道。
“不知道啊,聯手變雌雄雙煞了?”陳迷的母親奇怪道。
ps:日常求票2/2,其實關于這一段,放在文娛小說里的話,是可以寫很多細節的,不過畢竟還是一本電子競技作品,主次還是要分的足夠清楚,文娛類的東西,就簡單些,還是游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