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按照約定去警察局找林查。
因為不知道他幾點下班,所以中午十二點我就過去了。
無聊啊,在這么一個沒有手機沒有網絡的地方,只能靠到處亂晃打發時間。
“你,來這么早?”林查看到我后很驚訝。
“反正在哪里等都一樣。在這兒還能吹吹公家的空調,舒服。”
“進來坐吧。”
他帶我進到他的辦公室,在他的工位旁邊幫我加了一把椅子。
我坐下來,問,“警察局可以隨便進?”
“不可以。”
“那我怎么進來的?”
“有人帶你就能進。”
嚯,聽這老油條的口氣,該不會還是個官吧。
“對了。”我從我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個小盒子,“送你的禮物。”
為了好感度,當然要出手闊綽一點才行。
“這是...”
“名牌,還是金邊的呢。”
我見他一直盯著盒子看,以為他不喜歡,繼續解釋道,“現在流行戴名牌,后邊有曲別針,別在你胸前就行。你不打開看看嗎,我昨天逛了好半天才挑中的。”
正在走神的他被我喚醒,趕緊打開了盒子。
“謝謝,很好看。”
“客氣了啊,都小意思。啊,對了,這個名牌還空著呢,我本來想幫你把名字寫上去,但是還不知道你的警銜,所以...”
“林、查,樹林的林,查找的查,就寫這兩個字就好。”
“好,借我根筆。”
林——查——我認認真真地把兩個端正的大字寫在上面。
5、4、3、2、1!
.....系統怎么還不說話?
我那么誠懇的禮物,竟然沒有讓他對我的好感度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