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袁大總統花大價錢搞到了一個至關重要的情報:二十一條并沒有經過御前會議,而是大隈重信內閣擅自采取的秘密行為。
這就能解釋為什么日本人要袁大總統保密了,因為二十一條不僅不能讓其他列強知道,在日本國內也見不得光。
接下來,他動用人際關系把二十一條相關的消息透露給了英、美兩國。
日本人的本意是趁這個列強都抽不出手的良機,在華夏渾水摸魚賺一把。
袁大總統則摸準了日本人不希望其他列強來搗亂這一點,非要把這事透露出去。
于是,他的老上級李鴻章當年用過的辦法登場了——以夷制夷,以利益制利益,聯英美制日。
事實上,國際關系根本靠不住,一切都得靠自己的實力講話。
因為一戰的緣故,英美等國需要日本對付德國,因此對于日本的行為給予默許。
而如果不簽訂,不會有任何國家幫助民國政府。而且即便是與日本單獨開戰,那都不現實。因為日本人身后站的是英美等協約國。
跟日本人開戰,會被他們直接劃到德國等同盟國中。可問題是德國遠在萬里之遙,根本不會也不可能幫助民國政府。
所以日本人這是找了個好時候,袁大總統面臨的根本不是多選題。
開戰是一刀猝死,可能損失的比條約還多。簽了條約是鈍刀子割肉,根本就沒得選擇了。
15年5月7日,受到英美兩國壓力的日本人終于等不及了,這么談下去談到哪天是個頭?
于是發出最后通牒:“就這樣,我們一步也不讓了。5月9日下午六點前,再不答應簽字就開打!”
小日本并非虛言恫嚇,他們已經在搞小動作——向魯省和南滿增兵。
沒辦法,國弱民貧,打不起。
而且還有人準備扯后腿看笑話,迫不及待的想跳出來簽這條約,給日本人當兒子呢!
民國政府被迫認慫,答應簽字。
不過簽署的是《民四條約》,把二十一條中最惡劣的五項——干涉內政的部分被全部刪除。
也算是無奈之下的無奈。
可這依舊是喪權辱國的條約,外交次長在日記中是這樣寫道:命人把條約文本送往日本使館的時候,有遞降輸順表的感覺,心中之悲涼之感油然而生。
讓袁鵬飛這個后來人看,這二十一條更像是一紙空文,日本人早就得到的民國政府也沒能力要回來,日本人想要通過談判得到的,民國政府基本上都未兌現。
日本被民國政府耍了。
但是此時的人并不知道,在二十一條簽訂以后,各種報紙瘋狂的抨擊,各地的學生們都站出來游行,袁大總統的名聲都快臭大街了。
可以這么說,站在街上罵一句他,就會有無數學生跳出來響應,變成一起聲討。
但這還不是他名聲最臭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