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錫郡白牙縣潘家村,清泉山下有戶人家,這家家主,名潘家福,是個極本分的人,妻子白氏,本是漁家女,年輕時便生的貌美如花。
那年白氏隨父母上岸賣魚,哪知被地主家的少年看上,不由分說便將白氏擄回府中,強行讓白氏當了侍妾。
地主家的少年貪戀女色,沒過幾年便死在了青樓女子的肚皮之上,地主老爺嫌這少爺丟人,少爺活著時,地主老爺便不怎么待見少爺,待著少爺葬禮過后,地主老爺便遣散了少爺這一房的所有妻妾。
白氏亦在其中,只是彼時的白氏早已被少爺那藏污納垢的后院,磨去了棱角,對世間一切不再抱有希望。
白氏回家后,沒過一年,便聽父親的話嫁了一戶人家。
白氏那年十六,而嫁的丈夫卻是三十有余,足足大了白氏一倍,那人之所以娶白氏,除了見白氏貌美外,還有一個原因,便是為了娶個人照顧家中的兩個兒子。
白氏剛嫁過的時候還好,丈夫雖然年紀大,但也知道疼人,可惜好景不長,這白氏沒過幾年的舒坦日子,村子里便來了一群土匪,他們在村子里燒殺搶奪,見到貌美的女子,便將其擄至馬背上。
白氏的丈夫乃是村中的屠夫,干這一行當的,天生便多了幾分殺氣,村里講究團結,將白氏和兩個孩子安頓好后,白氏的丈夫便拿起家中的殺豬刀,與村里的青壯年一起對抗那群土匪。
刀劍無眼,一夜過后,土匪是被打跑了,但村中許多的青壯年也因此丟了性命,白氏的丈夫也在里面。
若不是白氏當時懷了丈夫的孩子,白氏可能當時想隨丈夫而去。
白氏的丈夫年紀雖然大,但對白氏是真真的好,念白氏年紀小,前些年又遭遇了混賬地主家的惡少,自然是將白氏照顧的無微不至。
十月懷胎后,白氏的女兒便出生了,這女兒面容長得極其像父親。
又過了幾年,屠夫丈夫的兩個兒子長大,大兒子繼承了屠夫的手藝,在村中當起殺豬匠,而小兒子因朝廷征兵,便去了邊關當兵。
白氏雖作為寡婦,但日子過的還算清閑。
自小兒子當兵后,白氏的母親見白氏一人,便找來媒婆替白氏又找了一任丈夫,那人是個賣貨郎,因家貧,又常年走街串巷,故此便拖到了二十八,還沒有娶上一房媳婦。
白氏本來不想再嫁,但又經不住母親的勸說,又加之大兒子的不阻攔,白氏便穿上嫁衣嫁了第二回。
同年白氏懷孕,十月懷胎后,白氏又生下了個女兒,先前的大女兒,白氏放心不下,便一直帶在身邊。
女兒又不是兒子,養個幾年,便可以做些家務,再養大些還可以嫁出去收些彩禮,賣貨郎對白氏帶女兒進門的行為,自然是同意的。
這二女兒,同樣也長得極其像他父親。
見女兒非常像自己,賣貨郎既是開心,又是擔憂,自己原本樣貌就不好看,原以為白氏貌美,生下的孩子,應該也差不到哪去,哪知這女兒長得和白氏一點都不想,反而與自己十分相似。
長成這樣,女兒以后該怎么嫁出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