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明星的收入要高于常人,
但在這個時代的港島,電視明星和電影明星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電影明星都是直接拿片酬,
其中男星的收入偏高,
哪怕是二三線的男星片酬也都能達到六位數以上,
一線明星更是七位數起。
而女星的片酬則普遍要比男星低上一到兩檔。
可電視明星就不同了,
除了極少數已經不太需要平臺捧的頂星可以簽部頭約外,
剩下的那些電視明星無論你是一線還是二三線,都是跟電視臺簽的長約,不然就不給你戲上。
因此收入雖然比普通的工薪階層要高,可比起那些電影明星就要差多了。
像吳彥達,
之前他的月薪加拍戲補助一個月平均下來也就一兩萬塊的樣子,
即便加上商演和接拍廣告的收入,扣除電視臺的分成之后,一次頂多也就一兩萬塊,而且這樣的機會還不常有。
三十多萬的債,
就算他省吃儉用差不多也要還上兩年。
可問題是利滾利的情況下,
實際上兩年之后光利息一年就要六七十萬了,
算上本金就是一百多萬!
偏偏他又被臺里封殺,收入銳減,既沒有戲上,也沒有廣告和商演可接,每個月只能領那么一點可憐的底薪過活。
所以他想要還上這筆要命債,必須得另辟蹊徑,
于是才有了這份書稿。
書稿的最上方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
天龍八部!
沒錯,吳彥達所能想到的一個最方便的賺錢還債方法,
就是當文抄公。
穿越者最大的資本是什么?
當然就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屬于另外一個世界的知識和信息了。
地球上那么多的優秀文學作品,
他還不隨便抄抄就成文豪啊!
畢竟在同一個世界抄那才叫抄襲,
在另一個世界抄,
那就和原創沒兩樣了!
這么好的條件,不客串一把文抄公不是白瞎了這么好的條件了嗎?
既然是為了賺錢,那肯定要抄最流行的。
前世吳彥達胸無大志,也沒什么大成就,各種消遣小說卻是看過不少,
無論是早一些的武俠小說,科幻小說,還是等到新世紀網絡時代到來之后才開始興起的五花八門的網絡小說,
所以可選擇的余地倒是很大。
不過經過仔細衡量之后,吳彥達還是決定先抄一部武俠小說。
一來如今的港島還正是武俠小說大行其道的年代,
抄一本武俠小說能夠最大程度上避免水土不服的問題。
再者武俠小說雖然不像后世那些網絡玄幻小說一樣動輒幾百萬上千萬字的水起來沒完,
但長篇過百萬字也都屬于正常操作,
既可以在報紙上長期連載,也可以集合成冊出版,一旦大火,收入相當不菲。
另外武俠小說還特別適合改編成影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