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一度陷入尷尬。
唯有方糖自顧自啃著碗里的排骨,時不時抬起頭,奇怪地看方淮兩眼,還有突然不說話的方建明和趙靜。
“好好說話,別作妖!”
就在方淮自怨自艾,怪可憐見的時候,一個爆栗賞下來,老娘發威了。
“我……”
捂著頭,剛想說話的方淮被趙靜的眼神給嚇了回去。
可兇可兇的。
在學校教書時對學生的溫柔和善呢?
唉!
“那就說好了,這周末全家一起去看房。”趙靜直接拍板。
“欸?”眼看老媽開啟了獨裁模式,方淮有些不滿,“說好的商量呢?”
“這不是在商量嗎?”趙靜笑吟吟地說道。
“對,咱們家向來是主張民主的。”
方建明站出來表態。
“那好,我不同意。”
方淮一聽,直接怒刷存在感。
倒不是真的想反對買房這件事,只是不能忍受自己的投票權被無視。
好歹他也是律師的兒子,權利的威嚴不容挑戰。
“哦!”
“媽,我反對!”
“聽到了,又沒聾。”
“所以呢?”
“周末去看房。”
“……”
說好的民主呢?
“三比一,你輸了。”一看妻子和兒子有點針鋒相對的架勢,方建明忍不住樂了。
“怎么就三比一了?”方淮看向一旁默默啃著雞翅的方糖,“方糖還沒投呢!頂多二比二。”
“咳!”
一聽自家兒子說到這個,方建明來了精神。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方糖的投票權暫時由我們代為行使,所以三比一。
明白了嗎?兒子。”
而此時,正專心啃著排骨的方糖聽到方淮和方建明連著好幾次提到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頭,看了過來。
云里霧里的,她根本聽不懂剛才方淮他們說的是什么。
方淮絕望。
懂法律了不起啊?
當律師了不起啊?
就知道欺負兒子……
“行了,別整天擺著一副‘失寵’的樣子,又不是不要你了,天天跟你妹妹爭風吃醋好玩嗎?多大的人了……”
自家兒子想什么,趙靜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一開口就直指要害。
方淮偷偷看了眼老媽,如果不是怕被打,他就點頭了。
說真的,每天欺負欺負妹妹,偶爾和她爭一下寵,還真的挺好玩的。
現在都快上小學了,等她再大上一點,自己再想欺負她的話,就沒有機會了。
或者說,等方糖長大了,或許就不那么可愛了,到時候就沒有想欺負的**了。
想到這,方淮有點憂傷。
所以現在才更得珍惜機會。
“別說我們重女輕男,我都跟你媽商量好了,現在這套房子留著不賣,新房子就寫你的名字,反正你現在都高二了,等你將來結婚了,我和你媽就搬回這里住。”方建明笑呵呵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