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呂方說道:“我不是怕危險,而是覺得獵鷹那邊有些無聊。雖然他們參與的行動危險性都很高,但實際上出任務的頻率并不高,其余時間大多都是在單位上訓練。我若是到那邊去,不也得整天訓練嘛。”
“體能型的進化者,不訓練怎么提高?哪怕是下派到我們隊上鍛煉的顧云溪,每周也有兩天時間回獵鷹那邊參訓呢。”
呂方一本正經地說道:“我也在鍛煉啊!每天早晚我在家里都會鍛煉,效果還不錯。”
趙隊表情有些怪怪的,你那鍛煉,它正經嗎?
其實啊,沒有類似于讀心術能力的進化者,還是很幸福的。
比如此刻,呂方就避免了尷尬。
趙隊咳嗽一聲,掩飾了一下自己的想法,道:“小呂,這事兒你自己權衡,如果實在不想去,那就不去。不過以你的能力,確實更適合呆在獵鷹,這不僅僅是工作需要,更是一種責任。不過剛才你也說了,獵鷹那邊有需要,你可以去協助,這倒也不失為一種好的解決方式。前提是不耽誤你的自我提升。”
“放心吧!我感覺自己提升挺快的,每天都有進步。”
“……”
……
呂方回到自己辦公室,雙手抓了抓腦袋。
腦殼痛!
如果老趙的判斷沒有錯,那這個案子存在兩種可能。
第一種,嫌疑人撒了慌,他搶走了那翡翠手鐲,但不想交出來。
動機肯定是有的。
比如他很清楚這東西的價值。
一只鑒定價格過十萬的手鐲,市面上標價妥妥的幾十萬,甚至更高都有可能,這對于以搶劫為職業的人來說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等他自己坐牢出來,再把那東西賣掉,不就賺大發了嗎?
但也正如剛才老趙所說,如果嫌疑人真搶了那手鐲,其他事情都交代了,一般不會隱瞞這一件東西。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真當刑事審訊是過家家,你想瞞就瞞?
若刑警都這能力,還辦什么案啊?回家帶孩子算了。
第二種,嫌疑人確實沒搶手鐲,老趙之所以測出他撒謊,是因為他隱瞞了別的事情。
先不管這個“別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就這個案件而言,手鐲去哪兒了?
手鐲,又不是一根針,總不能無緣無故消失吧?
難道真如老趙所說,那被害人是進化者?掩蓋了自己的情緒波動?
呂方決定先看看再說。
在案卷材料中,有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家庭住址,找起來倒也方便。
呂方沒打算親自去看,剛有了小隼,不讓它好好地發揮一下作用,對得起自己昨天的拼命嗎?
一只看起來普普通通的小鳥從天陽區警察局飛出,迅速消失在鋼鐵森林之中。
兩方當事人,目前嫌疑人被關押在看守所里,沒有監視的必要,要查明真相,只能去盯被害人了。
只要確定被害人沒撒謊,便能減少一個選項,后續的工作也能更好開展。
王芳所住的位置距離天陽區警察局差不多有兩公里,算是一個高端小區,里面的物業管理也挺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