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家理解這些人在城內生活確實相對辛苦,因此一改過去直接拒絕擴展名額的態度,對他說道“準許搏打擴編150人,其中50人成為為專門的緝捕廳,其下不設岡引,由1名同心帶領5名搏打組成小組直接辦桉。
主要負責要桉的捉拿工作,他們辦桉的時候,其他搏打、同心、岡引必須無條件的協助。同時負責警捕內人員違法犯罪的審查和逮捕工作。
對于國道、府、城下町岡引增設特別津貼,町警捕為其月俸的30成,國道警捕為其月俸的40成,府警捕為其月份的50成,搏打、同心半之。
但是相應的,要對他們重新進行豐春家諸法目的教育,如果有發現他們有違反法目的情況,一律按照罪加一等進行處置。”
秀家最終還是沒有和秋上久家說出,自己這么安排是因為收到了內務府的情報的事兒,但是所想要表達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
秀家想要通過對國道、府、町盜捕增加津貼來防止他們收受賄賂作出違法犯罪的舉動。
畢竟他們的一言一行實際上是代表著豐春家的形象,秀家可不希望有歷史上香港金錢帝國的事情出來。
這里要解釋一下,豐春家內的行政區劃、國道及是領國的代稱,郡司便是指一個郡,這兩個地方的警捕一般都是負責鄉野的事兒。
有所不同的是,郡司的警捕人在郡司內,國道的警捕一般常駐府內,收到下面要支援的請求,才會下到郡司去。
府便是每個領國內國府,即一省的省會,其中豐春和江戶是比較特別的存在,既是琦玉和武藏的國府,也是秀家設立的特別市,由奉行所直接管理。
町就是秀家廢城后還存在的40城去掉各國的國府之后32城的城下町,再加上橫濱、千葉這兩個特比的港町的通稱。
這些地區的生活水平相對郡司地頭要高一些,這是客觀事實存在的,秀家不得不為在這些地方生活工作的警捕提高俸祿或者津貼,這也是秀家仁政的表現。
前文說過,警捕中同心和搏打是由武士擔任的,他們本身有一份俸祿,警捕的收入只是額外打工收入罷了。
主要生活窘迫的是沒有田地和俸祿,全靠官俸養一大家子的岡引,他們才是底層犯罪滋生的原因。
因此秀家提高津貼的目的主要是補貼他們生活,但是想了想光提高他們不提高武士階級不是太好,這才有了后面那半句“搏打、同心半之。”
秀家這么做可不是純良心發現,他是想要改變現狀,減少犯罪的同時徹底打擊私人運營紅館和菠菜館,將民間的剩余勞動價值全部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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