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JO早已買來了咖啡,此時正把玩著小刀,看著桌子上的一大堆資料。
“你沒有睡覺嗎?”溫良面帶驚疑地看著頭發絲毫不亂,面色略帶疲憊的JO。
按他的經驗來說,這JO昨晚一定沒睡。
“沒有,我總感覺我們遺漏了什么東西,而且昨晚旁邊的2.F公寓又出事了。”
“什么?!”
“是的,現在警察已經封鎖了那里,我想現場應該也殘留有怨靈留下來的物質。”
JO的話,一下就讓溫良清醒了過來。
“我們不能再耽擱了,得趕緊找到它!”
“說到這個,我有一些發現,你過來看看。”
JO從資料堆中抽出一張富有年代感的照片。
照片是一片空地,并無什么奇怪之處。
看著溫良奇怪的眼神,JO解釋道:
“現在的公寓就建在這片空地之上,你再看看旁邊建筑的窗戶。”
溫良凝目看去。
那棟建筑的窗戶之上都焊有鐵條,“是監獄!”
“沒錯,這是費城監獄,建于1835年,拆于1963年,而這片空地以前是行刑場所,所以……”
“所以那個怨靈是里面的犯人!”
“對,我聯系了阿瑟,拿到了那段時間所處決的犯人名單。
經過對比之后,我發現里面有一個人很符合現在的作案習慣——赫爾曼·韋伯斯特·穆吉特。
他還有一個別名叫做H.H.霍姆斯,1896年5月7日被處死于費城監獄。”
“霍姆斯?!”溫良臉露震驚之色,他顯然聽說過這個名字。
霍姆斯是美國歷史上的第一個連環殺手,可經證實的謀殺案多達27起。
但是人們通常認為他作案次數不少于100起。
只是那時的辦案條件簡陋,很多證據都找不到了,能確定的只有27起。
而他最喜歡下手的對象就是身材性感,臉蛋漂亮的金發女人。
作案手法通常是使用氯仿麻醉后,帶入他自己設計建造的迷宮旅館中,殘忍碎尸。
并割下帶有金發的頭皮作為留念。
可以說是一個極為變態的殺手!
“如此一來,那都對的上號了。”溫良喃喃道。
“那我們只需找到他的尸骨,撒上鹽,再點火燒了它就行了吧?”JO接話道。
溫良苦笑一聲:
“沒那么簡單,如果真是他的話,他的尸骨確實埋在鎮里。
但是不僅棺材里灌滿了水泥,連三米深的土坑中也全是水泥覆蓋。”
“什么?!”JO感到不可思議,居然還有人用水泥將自己埋葬?
“傳言說他不想讓別人破壞他的尸首,因為他常這么干。”
“真是個變態!”JO的眼里流露出很明顯的不恥之色,只會對女人下手的人渣。
要是這人還活著,她怎么也會上去補兩刀。
“沒錯,所以能讓阿瑟弄份霍姆斯在芝加哥建造的旅館藍圖嗎?我需要對比一下。”
溫良已經隱隱回憶起這個劇情了。
這個時候絕不能讓JO一個人離開自己的視線。
霍姆斯已經盯上她了!
“好的,稍等。”JO開始聯系另一頭的阿瑟。
很快,掃描過后的藍圖就出現在了房間里的電腦上。
溫良拿過公寓的圖紙對比之后,找到了那個位于公寓下方的廢棄下水道。
也是霍姆斯旅館中最隱蔽的一個囚禁室。
這個囚禁室內發生了許多慘絕人寰的案子。
可謂是劣跡斑斑。
溫良用手指點了點這里,然后拿出市政里借來的藍圖仔細對比。
對下水道的大致位置,做到了心中有數。
“我想我找到他了。”
“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