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會去異域的話,穿原來的衣服可能就好些。
不過在見到這身衣衫后,周秦川就明白自己白擔心了。
穿衣繁瑣,衣服寬大不便,這些煩惱都是高門大戶那些人家的。
不對,富貴人家有人服侍,也不會為此憂心。
普羅大眾要生存,要種田干活,是不可能讓自己不方便的,這些衣服穿起來實在沒什么難度,只要不弄出左衽的笑話就行。
上衣兩件,一里一外,都是短的,里面的叫褻衣,也就是后世的內衣,只不過同外衣一般,是開衫的。
褻衣其實就是指貼身穿的上衣,本來男女通用,不過慢慢演變成了女子專用詞匯。
男人的褻衣,就改了叫做汗衣,聽聽,是不是已經和后世的叫法差不多了。
外衣雅稱襦,是短單衣,不過下里巴人嘛,一般不用雅稱,就叫褐衣,同布匹灰不拉嘰的本色有點關系。
褲子也是兩條,一長一短,不過不能叫褲子,而是稱為“裈”(音“昆”)。
形狀同后世的已經差不多了,短褲又叫犢鼻裈,其實就是內褲,只是因為沒有松緊帶,要和長褲一般系腰帶。
鞋是一雙草鞋,周秦川之前試過,編的不錯,不磨腳,對了,鞋應該叫履,草鞋就是草履。
襪子不叫襪子,而是稱為足衣,有點長,可以蓋到小腿,是要用布帶系住的。
除此之外,還有條腰帶,布做的,用來束衣,富貴人家還要在外再系一條革帶,配上金玉以作裝飾,窮苦人家就沒這個講究了。
對了,成年男子本來要么戴冠,要么帶帽,最起碼也要弄塊頭巾,把頭發蓋住。
不過在這種鄉下地方,沒幾個人這么做,最多下田干活時,弄頂草帽戴戴,乞丐就更不用想了。
這身衣服因為是用麻做的,又是舊布,沒花多少錢,統共不超過五十文,穿上后透氣不錯,在這種天氣下,還挺舒爽的。
周秦川穿好衣衫,蹲在河邊開始洗衣服,對了,得先洗小濟的,他沒有換的,要洗好曬干后,才能穿上走人。
看著水中自己的倒影,儼然已是古人的標準打扮。
或許是因為體質大有改善,不僅蒼白的臉上有了血色,更平添了一股英氣。
呃,說英氣是自我吹噓了。
也不知怎地,模樣沒變,但文弱氣息蕩然無存,稱為剽悍兇戾之氣或許更加合適。
就因為自己砸斷自己的腿?
又或者乞丐窩也能改變一個人的氣質?
周秦川自己對此倒是非常滿意,今后很長一段時日里,恐怕都要和最底層的人士打交道,還是兇一點更好。
稍微有些遺憾的,是頭發還不夠長,不能扎起來,沒了那種飄逸感。
短發和古裝不但有點不搭,而且身份也有點不靠譜。
據說短發之人,不是還俗的和尚,就是受過髠刑之人,怪不得街面上那些人,一開始看他目光都有點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