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洵感慨一番,然后望著外面的車流,很快就收起了心思。
白撿了輛車,該高興才是。
至于張斌到底肉不肉疼,他才不管呢。
誰讓他非得給楊天寶擦屁股。
上輩子白洵跟張斌的感情一般,主要是他挺討厭假正經的大舅,再加上張斌比自己大了5歲,代溝嘛還是有的。
因此,割張斌的肉,白洵半點兒心理負擔都沒有,十分的坦然。
“咱們老百姓,今兒個要高興~”
哼著快樂的歌,心情美美的將車徑直開到了國貿。
車已經有了,兜里還很鼓,接下來,也該把自己的行頭稍稍捯飭捯飭了。
畢竟,人靠衣裝,佛靠金裝,不得不說,有的時候,這衣服往往起的作用還是蠻大的。
自己身上這些不值錢的衣物,還是從瑯琊那邊穿來的,確實是有些配不上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上輩子,白洵就特別喜歡范思哲這個品牌,因為他覺得那個美杜莎的logo特別帶感,只不過明顯不是他那個階層所能夠消費的水準,咬咬牙買那么兩三件,還得當成傳家寶一般的供著,非重大場合不舍得拿出來穿。
而今天,進店之后,白洵就像是東西不要錢一般,將范思哲的男裝掃蕩了一圈,衣服、褲子、腰帶各買了不少。
鞋嘛,也選了幾雙阿迪,日常穿是足夠了。
錢包,買了那么多衣服,范思哲就給送了一個,白洵對這玩意兒沒有特別的喜好,也就干脆將就用。
對了,手機需要換一塊,自己這個E398,實在是太low了,沒點科技感,在各大品牌柜臺上轉了一圈,在這個非智能機的年代,白洵實在是找不到感興趣的型號,便隨便選了一塊剛上市諾基亞的N93。
反正過兩年就換!
至于手表,白洵對這也不感興趣,也不喜歡自己手腕上多這么一個只能用來裝逼的累贅,自然是沒有購買。
這一圈下來,也就是花了二十幾萬而已,卡里金額的毛毛雨。
白洵第一次知道,原來花錢也是一件挺困難的事兒。
當然,更多的,還是買買買的快樂。
從國貿里出來的時候,可以說是從上到下由內而外的煥然一新。
整個人的氣質,也確實是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實際上,那些奢侈品大牌的衣服也不是說就多么多么的好看,人穿上立馬變帥,其實更多的是一種氣質上的東西,增加人的底氣,從而讓人變得更加自信。
畢竟貴就是硬道理嘛。
將手中拎著的大大小小的購物袋,丟進卡宴的后排座椅上,然后白洵便重新發動車,朝著家里的方向而去。
可以說,今天是他自重生以來,最開心的一天了。
金錢的魅力,就是如此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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