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把這件事曝光出去,不說會給他們多大的壓力,說不定還能搞到一點捐款,總是會有一點幫助的。”
但張偉有些奇怪的把翟一桃把拖了過來問:“我不是讓你過來嗎?你能又帶了一個人?我看你之前追求獨家新聞都已經追求的走火入魔了!”
“你不是說是這種車禍的新聞嗎?我是娛樂記者,當然是給你找一個相對應的記者。
雖然我們那個小網站確實也不會像微博一樣,熱搜只會是娛樂明星新聞的,但是流量實在是太小了。
而且就我那個老板的德行。你知道他的口頭禪是什么嗎?沒有爆點的新聞還不如100個人嘬過的老冰棒,天天爆點爆點的。
你稍微想一想,這個新聞到他手上,會被改成什么樣的?恐怕已經不是面目全非可以形容了。”
翟一桃聽到這話吐槽道,聽得出來,她對自己的老板也是怨念深重了,尤其是前段時間還被全體扣了工資。
老板還說什么自己帶頭扣,公司都是你的,你怎么扣你工資?自己這些人扣的工資不都到了你的口袋里面。
鄒雨對張偉說了一句:“不過現在是沒有辦法讓他們再報道這件事情了,張俊生說他付了的十萬塊錢之后要求不再找他們家麻煩。
但是如果這個新聞報道報告出去,恐怕這十萬塊錢就都要泡湯了。”
“你是說新聞報道嗎?假設這件事報道出去,可以給他們有多大的影響嗎?”吳強聽到幾個人的話,突然問了一句。
跟著翟一桃過來的楊迪說了一句:“說不好,除非愿意花大價錢來增加這件事情的曝光度,否則很難說,會給對方什么影響。
不過應該可以給你們找來一些社會各界的捐款。”
吳強聽到這話低頭說了一句:“這樣嗎?”
他本來想假設如果這件事情能給他們造成惡劣的影響,自己寧愿不要十萬塊錢,也不能讓他們好過。
不說讓他們在輿論的譴責下面把欠款補上,至少也不能讓他們好過。
在吳強看來自己被他們害成這個樣子,自己不好過,憑什么他們絲毫不用付出代價。
但很明顯,現在聽這話事與愿違。
楊迪看著低頭有些沮喪的吳強問了一句:“請問一下,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
自己的閨密就跟自己說,有什么大新聞,把自己拉過來了,可是自己來了之后也沒人告訴自己發生了什么。
張偉聽到這話正想說話,吳強直接開始說了起來,直接把整件事的始末原原本本的講完了。
人家當事人都直接把事情說出來了,張偉自己也只能閉口不言了。
楊迪聽完之后直接當著吳強的面說:“這樣嗎?但根據事情的起因來說,你們確實有錯。
也正是有的時候橫穿馬路這種擾亂交通的行為懲罰度太低,風險度太小,犯罪成本太低,才屢禁不止。”
“呵,你說我們犯罪成本太低?那他們呢?
他們這個行為難道不是他們這種行為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嗎?
把我父親撞成重傷之后,可以肆意的拖欠賠款,導致父親的病情惡化。
都在后面依舊是一副惡劣的態度,難道不是因為他們的犯罪成本更為低廉!才造成他們這種肆無忌憚的現象嗎?!”
吳強聽到這話,有些憤怒地控訴道,在他看來,就是因為法律的懲罰不夠,才給了這些老賴這種肆無忌憚的生存空間。
從張家他們看來,自己是正常的行駛,就是因為法律不公正的判斷,居然讓自己賠這么多錢!
而從吳強這邊看,明明判決已經下來了,就是因為法律懲罰力度不夠,才讓自己的父親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但從始至終,在他們看來有問題的地方都是為了維護人權。
在很多人看來法律就是為了打擊犯罪的。
說個難聽一點的,如果沒有法律,打擊犯罪也說不定更容易,什么都不用查,直接拖出去殺了,多簡單。
想一想上個世紀,多簡單,但你想活在那個時候嗎?你們在那個時代通通流氓罪,第四條款其他流氓行為,最高死刑。
但法律不僅僅是為了入罪,還有出罪,還有保障人權,制約權力等等等等等等不知道多少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