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醒一句,現在是個人都在看林氏跌,你確定要買漲?”
“是,不然怎么和你們對賭?”
“對賭是輸和來錢最快的方式,不適合新手。”
“作為經理,你的話有點多了。”
他冷冷干笑了一下:“既然這樣,你索性玩大點,如果林氏股價不到一百,你每日損失押金的百分之五,也就是五十萬,如果在二十日內,林氏股價達到一百,我們按照一比十五點三的比率結算協議。”
“我一千萬,三倍杠桿,也就是三千萬,一百之前,我每日給你們基金一百五十萬,達到一百,我們按照一比四十五點九賠付。”
“你把杠桿理解的太簡單了,不過,我喜歡你這么直接。年輕人,你要知道對賭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真有這么多錢給對沖基金嗎?”經理難言面容的喜悅,在芝加哥很少能看到如此多金的金融白癡。
“沒錯,反正有一千萬在這里,三倍杠桿也是合理的區間。”我平靜的說著,內心冷笑我當然知道杠桿不是單純的乘法,要不然你們這群吸血鬼如何上當和我對賭呢?在對沖基金認為百分百林氏不可能二十天內從一塊多升到一百的價位的大前提下,后者能讓對沖基金賺更多,沒有多想,經理代表ManGroup爽快的和我簽下了對賭協議。
每日一百五十萬美刀,要知道北美平均個人年收入還不到五萬美元,由此看來,人真正的名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