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很行,居然還要比試填詞,那就讓我看看,你們值不值得我收入麾下吧!”
韓非現在的劇組正好還缺一個正經的音樂團隊,這幫家伙自己就送上門來了,而且對方的音樂才藝看上去還挺全面的。
【甚好,甚好!】
“楊瑩,干得不錯!”
韓非感覺楊瑩這次算是無心插柳了,所以隨口表揚了一下。
楊瑩原本還以為自己惹事讓韓非不高興了,沒想到,韓非居然還表揚了自己,立刻又變得開心起來。
楊瑩道:“韓非,真的要比啊!”
“戰書你不都替我接下來了嘛,比,當然要比,該亮劍的時候就要亮劍,不能讓別人覺得我們第一社團是棉花捏的。”
韓非語氣鄭重,神情嚴肅。
“嗯!”
聞言,楊瑩重重的點了點頭,然后用力握緊了自己一小拳拳。
既然韓非已經應下了和音樂社的“斗音”之戰,那該準備的還是要準備的。
現在韓非已經確定能迎戰的選手有王倩和他自己,論歌曲演唱,有他們兩個人已經足夠應付了。
譜曲的問題也不大,題目隨便出,韓非腦子里有的就是。
反正是抄嘛,韓非還不信了,堂堂中華那么多歌,他有印象的沒有一百首,至少也有八十首,還應付不了這種場面。
最麻煩的其實是指揮,對方下的戰書講得很清楚,比試是互相給對方出題,以最后十人同臺獻藝的完整歌曲所贏得的現場呼聲定勝負。
按照對方所說的比賽規則,比賽當天他們互相給對方出一首歌名,然后雙方根據對方給的題目現場創作,從譜曲、到歌詞、再到演奏以及演唱,整個創作的過程全部在現場完成,限時八小時。
最后鑒定結果的比試方式就是,團隊十人同臺獻藝,將他們歷時八小時創作的作品給完整地演繹出來。
一人主唱,一人指揮,八人奏樂。
也就是說,韓非要找的能出場應戰的那十個人,必須要有很強的器樂功底。而且還要合理規劃好指揮的節奏,極力發揮出每一個樂器的作用。
雖然韓非可以使用“鈔”能力影響當天比試的支持率,但是韓非不想落人話柄,畢竟大家都不是聾子,歌曲的優劣好壞,完全能聽得出來。
如果擺明了是首爛歌,就算花錢買水軍贏了對方,那打的也是自己的臉。
同時,韓非也是打著想要收編對方的目的去的,要贏就要贏的“光明正大”。
輸也要讓對方輸得心服口服!
韓非表示,“想為難我胖虎可沒那么容易!”
不就是樂器斗法嘛,想那齊天大圣還有上天庭搬救兵的時候,我就不信了,川大音樂系有這么多人,我還找不出來十個“能打的”,也不對,是八個!
......
讓韓非沒有想到的是,音樂社的那幫家伙似乎是信心過于膨脹了,以為他們是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