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會抹平一切》
初墨是個作家。
說到底他只是個學生,因為夢想是成為作家所以天天寫文章,因為老師說想寫出可以感動別人的文章就要讓它先感動自己。
于是他寫的東西能讓自己天天感動落淚,別人看著卻內心毫無波瀾,幸虧他還有些經商頭腦,仗著自己文筆好,靠幫助同學寫情書勉強度日。
嗯,一封五塊大洋,不甜不要錢。
但,人道是,不作死就不會死,學校打架多半是因為男女關系,無非就是“你給我心愛的女孩兒寫情書”之類。所以那些想“維權”的大哥,因為情書是他代筆順便就把他也一起揍了。
但這并沒有斷了初墨的財路,他甚至越挫越勇,開了個“夢璃社”,但是舍規第一條就是太過優秀的男生/女生,拒絕代筆以及送信。
我因為太過優秀的人,會被很多人喜歡,如果給他寫情書,指不定就會被競爭對手揍一頓,代筆人員也會跟著沾光。
由于所這個工作,所以他識盡了世態炎涼,人情冷暖。他見過三個人給一個人寫的,也見過一個人給三個人寫的。
好家伙,弱水三千,你一瓢瓢飲,祝你早日被水淹死。
第二天過生日許愿,他雙手合十眼中盡顯虔誠。
“但愿人長久……”
“但愿人長久……”
“但愿人長久……”
當時他們學校掀起了一股歌星潮。許嵩,薛之謙,林俊杰三足鼎立,一邊“你還要我怎樣”,一邊“圈圈圓圓圈圈”爭得不可開交。
由于社長初墨是薛派人士,所以夢璃社待客大廳時常會放薛氏情歌,但總被副社長吐槽風水不好,副社長的原話是,“夢璃社是給人代筆情書和送信的地方,當然希望寄信人能成功,你放這個天天聽分手,那還能成功嗎?”
說起副社長,她當初和初墨加了好友之后,只是日常聊聊天,后來兩人認識大概一年多之后,她才把初墨當做是朋友。
“當你朋友真難。”當時初墨這樣吐槽道。
因為她比初墨大一歲,所以初墨管她叫“姐”
這一天一個女生來拿他委托給夢璃社的文章,是的,夢璃社不止代寫情書,它也時不時出個小說,或者接個委托之類的。
我女生名叫夏雪,面容姣好,長發及腰,皮膚白皙,手指纖細,只用一個字形容的話,那就是“絕”。
“同學你好,請問我的文章寫好了嗎?”初墨耳邊響起了如同清泉般的聲音,軟軟的,糯糯的。
“嗯,寫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四頁A4紙交到她手里,上面寫滿了字。
夏雪翻了翻那幾頁紙,“嗯,文筆很好,就是字跡有待加強。”她笑了笑,輕聲說道,“同學,加個好友嗎?方便以后聯系。”
“好。”
兩人加了QQ。
下雪走后,副社長大人輕輕拍了拍初墨的后背,“小姑娘長得不錯,這都不下手?”
初墨白了她一眼。
夏雪和初墨兩人聊得很投機,從風花雪月到新聞八卦,從人間理想到塵世浮華,兩人無話不聊,漸漸成為了要好的朋友。
初墨后來才知道夏雪有些抑郁癥,她的爺爺奶奶不喜歡她,她的父母精力都在他妹妹身上,她的胳膊上是長長短短的刀疤,她說她曾想一了百了,但后來并沒有實行,她也沒說理由是什么,初墨對此一直有個疑問。
她說初墨眼中有光,是那種柔和的,暖暖的光。
是他一直苦苦追尋的溫柔嗎?他不知道。
夏雪說她立下了flag,一輩子不結婚,以后領養一個孩子就這樣過一生。初墨不知道為什么有些失落。
后來在初墨打電話給夏雪講如何唱好歌的時候,他們又一次提到了這件事。
“你就想象嘛,有人不要你了,然后帶入感情就能唱好。”
“可你忘了我立過flag,一輩子不結婚?”
一段時間的沉默。
“那,我問你個問題哦。”
“你問吧。”
“我,和flag哪個更重要?”初墨腦子一熱,說道。
他剛說完這句話就后悔了,連忙自嘲道:“咳,真是的,我怎么可能比flag重要。”
那邊沉默了三秒。
“如果我說……你比flag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