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龍族短笛正是踏入了地球人間。
不過,卻沒那么順利。
雖然他確實是天才,但現在還只是個在云澤比特高地宅了三十年的弱雞。
光是走出云澤比特高地,就嘗遍了苦頭。
好在他是那美克星人,日常飲食只需要清水就可以,雖然這讓人懷疑他是光合作用的植物人,但的確減少了他徒步荒野的難度。
王超在后頭天上一路看著,他當年要是有這種植物人功能,應該也能輕松不少吧。
當短笛終于見到第一座有人煙的村莊時,已經特狼狽了。
他走在村莊的路上,卻被淳樸的村民當成怪物,用異樣的眼神看他。偏僻的村莊,與外界幾乎隔絕,這里的村民也沒見過動物人或怪物人,見到一臉綠皮,頭上長著蝸牛一樣的觸須,爪子特尖利,手臂、胸膛都布滿奇特花紋的家伙……而且這怪物還是個兩米高的壯漢!
就這副尊容,很難不讓村民們感到驚慌。
更何況短笛這家伙臉上真是一點兒“人味”都沒有。他在云澤比特高地那種鬼地方自閉了三十年,語言功能沒退化、沒有面癱就不錯了,要他臉上有什么人情味、生活氣,那就太過強他所難。
短笛大概是從未想到自己這么不受歡迎,這里的人跟他唯一接觸過的“神”完全不一樣,也太不友善了。
他狼狽地離開,帶著些許的不安和茫然,繼續前進。
一個月后,另一座城鎮。
悄然無聲的夜里,高大的身影摸到水井邊,扔下木桶又提上來,痛飲了十分鐘。
濃重的夜色里,短笛暗黃的雙眼左右觀察,好像警覺的貓頭鷹。
砰,他隨手扔掉水桶,擦了擦嘴。這時候他已經發現,外面的世界,也沒有比自己的“家”好到哪里去。雖然確實多了很多人,但能夠說得來的沒有半個。這一個月里他說過的話,還沒有三十年前跟那位“神”說的多。也沒有任何一個人類給他相似的,親近的,想要尊敬的,又帶著點向往和憧憬的感覺。
“神……住在哪里呢?”他在夜色里自語。
不知道方向的旅途在繼續。
來到繁華地帶,街道上多了許多動物人和怪物人的面孔,路人也不再以異樣的眼光看短笛了。
可短笛卻敏感地發現,事情好像也沒有什么變化。
因為無形的偏見,從之前的對他一個人,變成了對動物人和怪物人整個群體。表面上好像三大人種是同樣的地位,但很明顯街上只有普通型的人類更加體面,更加光鮮亮麗,他們臉上輕松自在甚至是單純的神情,是那些動物人和怪物人臉上所見不到的……
兜兜轉轉,短笛在人間漫無目的地流浪了十多年。
他見過繁華的都市,也去過荒蠻的鄉下,有些地方電視汽車到處都是,有些地方卻還在揮舞鋤頭農耕,不同的城鎮之間仿佛生活在不同時代的世界。
“哼,小賤狗!”
巷子里,幾個流氓混混圍著一個綠色毛發的狐貍人踢打,后者抱著頭嗚咽呻吟。
短笛路過此地,眼中閃過一絲怒意,“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