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相視一笑!
“那你休息,我去把醫療費和住院費給一下,有什么事你叫紅紅(前臺小助理)!”
“好的!”
木子走出病房,去交錢。
“舍財免災!”木子這樣想,交完錢,木子就趕回店里,她怕因為這事,店里如果處理不當,會對學校聲譽有很大影響。
還好,同學們理解跳舞受傷是很平常的事;其他課程沒受影響,同學們思想與情緒也沒半點影響到,大家依然認真的上課、學舞。而且第一時間老師工作人員已經做了事故處理,與上課老師學員們溝通過,讓大家上課學習應該注意的安全等問題。
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一切如平時無二樣。學員受傷這事就好像根本沒發生過一樣。
半個月后,木子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法院傳票?”木子不知道自己怎么會跟法院扯上官司,打開一看。
原來是前不久,跳舞受傷的那位同學,沒在與木子溝通的情況下,直接把木子與舞蹈室告了,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共計30萬元。
“這不是無理取鬧嗎!”大家說著,讓木子不用擔心,大家都明白知道,跳舞不小心摔倒受傷,舞蹈室已經第一時間送醫院治療,給了醫療費。現在居然還多出個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并且數目不少。
“沒事,這個上法庭跟法官說清楚就可以了。”木子安慰著安慰自己的人。
抽空,找時間,木子與合伙人楊老師一起去看了看受傷的同學,想協商私下解決這事!
“我因為受傷,上不了班,我一個月3萬的工資加因為受傷下不了床,我媽就得請假來照顧我,我媽一個月就算1萬”
同學說著:“這只是誤工費,如果不受傷,我就能正常上班,每月我這三萬元是肯定能領到,有近一年的工資單為證。還有就是每月的營養費、治療費用,我就算一萬,加上我和我媽工資,一月就算5萬,時間不算長,算至少半年吧,30萬,不算多了!”
楊老師給同學邊道著歉,邊述說著生意如何難做,一年下來能保本都不容易。
而木子解釋著:對于跳舞,受傷是家常便飯,這次雖然嚴重點,但雙方都有責任,而且前期的治療費、住院費,學校已經墊付了,后續的跟學校沒關系了。希望同學能理解!
同學堅持自己的觀點與所要的賠償費。
雙方僵持不下,最后約定按時法院見,看法官怎么判。
木子認為哪個學舞有成的舞者或老師或愛好者,沒受過傷,當初的自己、貝貝,舞室的每一個老師都受過傷。受傷,對舞者來說是常態。
受傷后,買點簡單的藥擦擦,休息幾天,身體好點繼續練習。從沒這么矯情過,無論哪里說理,自己與舞室都不理虧,也就沒把這事放心上。
到了約定出庭的日子!
去法院的路上,木子接到一個電話,一看電話顯示,美國打過來的,肯定是馬校長,剛好自己想向他請教一下今天出庭該注意些什么?人生第一次去法院,居然是為這事?還有點不自在?
“是木子老師嗎?”那邊是個年輕女子的聲音,不是馬校長。
“我是木子老師,你是哪位?”
“我是馬德明(馬校長名字)老婆,他告訴過我,你的故事,一直想認識你,一直沒機會!”
“是嗎?校長肯定說了我很多壞話吧!在他心里,我可一點都不好!”木子故意說道!
“今天給你電話是想告訴你,德明他走了!”
走了,走了是什么意思?
“不好意思,我有點不明白你說的意思,走了,是什么意思啊?”木子急切的追問著。
“德明近一年身體非常的不好,每天晚上不睡覺,喜歡喝酒抽煙,…………”對方不愿意說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