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行的,你問問秦悅,她懂法律。”
王潔將話題拋給秦悅,兩人一起看著她。
“倒也不是不行,就可能起草協議的時候需要費心一些。”
秦悅說的很委婉,這讓一旁的王潔有些著急。
“你說那么委婉干嘛,你這大董事長聽的懂嗎?”通過剛才的溝通,王潔十分確信李思遠聽不懂秦悅在說什么。
“其實就是在協議里面不明顯的地方埋個對方永遠做不到的條款,等到你們想解約了,就把這條拿出來運用就可以了。”王潔說完攤攤手,看著李思遠,她希望自己說明白了。
“這怎么行,跟騙人一樣。”顯然,這個操作李思遠有點接受不了,他看了一眼秦悅,不再說話,辦公室里安靜下來。
“所以,二位領導,你們傾向于何種方式?”說完之后,王潔將話題丟給李思遠和秦悅,自己悠哉悠哉的品嘗起咖啡。
“第一種。”
兩人不約而同的發聲,讓王潔有些意外。
“心有靈犀呀。”她放下咖啡,“第二種不考慮一下?”
“不考慮了。”
兩個人很有默契的搖搖頭。
李思遠剛從學校出來,他有著黑白分明的思想,在他眼里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沒有模棱兩可。第二種這樣即妥協又設陷阱的操作,他現在是萬萬不能接受的。協議簽了就要執行,怎么能找借口違約呢。
秦悅之所以選擇第一種,是因為易操作。她是公司的董秘,法務部由她管理,外部律所也是她的熟人,自己又過了司法考試,有著基本的法律素養。按照第一種模式處理,她一個人就可以說了算。
第二種,其實處理起來會更考驗人,如果是個新人鍛煉的話,秦悅還是愿意去嘗試的。
她之所以否定,是因為按照目前微納科技的架構,操作起來太難了。銷售費用統一歸李雪梅管理,大額合同的簽約還要經過財務總監、趙文斌的聯合審批,最后違約還要法務出面善后,所以收尾的還是她。不像第一種方法,只是起草一份律師函。
看到他們都做了決定,王潔也沒有再多事,她叮囑秦悅,發律師函的時候要注意方式。畢竟他們沒有真想打官司,只是想把后面的人吊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