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玫玫作為Z市的名媛,一直秉承著什么都要最好的生活標準。
衣服鞋子包包要最貴最好的。
房子車子必須是最豪華的。
男人必須是最帥最完美的。
因此,她活到今年三十四歲,一場戀愛都沒談過。
在她心里,只有一個男人。
那個年少時,就用溫煦的笑容把她俘虜了的男人。
吩咐助理把最新一季的新品整理出來,她又提前下班,到附近的百貨商店逛街去了。
最近有個叫金閃閃的女人,總是和她搶最新的限量包包,讓她很是氣悶。
今天她提前下班,就不信搶不到那個剛到的限量包包。
來到金闋百貨商場,她很快看中了一只新款鱷魚皮包包。
“包起來。”
“不好意思,這只包包已經被金小姐定下了,她剛剛去洗手間……”售貨員略帶抱歉道。
“什么意思,她不是還沒給錢嗎?”陳玫玫怒了。
那個金閃閃,真是閑得發慌的大米蟲,仗著家里有點錢,到處招搖是吧。
陳玫玫正要發作,突然看到櫥窗柜旁挑東西的男人,頓時眼睛一亮。
這……這不是他嗎?
她整理了下衣服,表情溫柔而害羞地走上去:“好久不見,你回國了?”
沈南希聽梁淺的話在這家店里挑東西,沒想到還真的有個女人和他搭訕。
“你是?”他對這個女人沒印象,難道他以前見過她?
陳玫玫看他依然風度翩翩,甚至比起少年時,更添加了成熟穩重的氣質,心里的愛慕之情更加深刻了。
沈南希是她第一個暗戀的男人。
“你不記得我了嗎?我們是高二的同班同學,我是陳玫玫。”
陳玫玫從手機里找出一張年代久遠的大合照,照片里,沈南希站在最后一排,表情冷淡,不掩光風霽月的氣質。
而陳玫玫居然就站在他前面的位置。
當時,陳玫玫有點胖,還戴著牙套,頭發也是當年流行的離子燙,這樣的她,確實很不顯眼。
陳玫玫每次拍集體合照,都會和同學換位置,直到站到他身邊為止。
可是,沈南希對她一點印象也沒有。
他的高中生活,因為家里的事情,寧遠的事情,已經毫無心思再去理會別人了。
“陳玫玫,你好。”沈南希朝她伸出手。
既然梁淺要求,他會和這個女人做朋友。
何況,陳玫玫看起來也不壞。
他們一起去吃了下午茶。
陳玫玫一直在和他說以前的事情。
“你知道嗎?你以前的理科成績非常好,每次考試完,老師都把你的數學卷子、物理卷子、化學卷子復印出來,給大家對答案,那時候,我可佩服你了!”
班里高手如云,沈南希還能一直穩坐理科第一名的寶座,陳玫玫對他,滿是崇拜。
沈南希對學生時代的事情記不大清楚了,他那時候成績似乎不錯,不過是因為寧遠告訴他,他不喜歡笨蛋。
所以,沈南希一直都有認真學習和考試。
“你什么時候回國?現在做什么工作?”陳玫玫興致勃勃得問,她真的迫切地想了解他的一切。
分開十幾年,她害怕再錯過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