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我一起去殺那老狗?你說的是真的?”菲爾格大喜。
“當然是真的。”范本華愣了一下,硬著頭皮說道。
真是昏頭昏腦了,怎么突然那么沖動,答應和這小黑皮一起去殺溫帕呢?他媽的,沖動是魔鬼啊。
殺溫帕當然是好的,范本華本來就是要把溫帕干掉的,但是,沒經過計劃,那么沖動的和這個不知來歷的小黑皮一起行動,他覺得有點不妥。
但是,答應了,總不能反口吧。
“好兄弟,你真的是我的好兄弟,來,這把槍給你,車匙給你,你壓陣,我動手,完后我們一起撤。”菲爾格再次把槍塞到范本華的手中。
“你把槍給我,你用什么?”
“哈哈,我還有,你看,軍刺,電擊棒,還有掌|心|雷。”
菲爾格將軍刺和電擊棒掏出放在桌子上,然后手指上轉著一把微小手槍,一把勃朗寧M1906。
嗬,狗日的,全身上下都有武器啊,這小黑皮真是牛逼。
“你把猛火力都給了我,你不會是讓我動手吧。”范本華說。
“NO,你是我兄弟,我怎么可能讓你動手,你幫我押陣就行,我用這支東西要那老狗的命。”菲爾格拿起軍刺在掌中轉了一圈說,“這里畢竟是公眾場合,用槍還是有些麻煩的,槍是在逼不得已的時候用的,冷兵器一直都是暗殺最好的武器。”
靠,這王八蛋剛才是裝醉裝瘋的啊,腦子一點都沒秀逗嘛,挺精明的嘛,還以為他沒計劃呢,原來早就計劃好了。
難道,這小黑皮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是來找溫帕麻煩的?范本華見狀,沉思開了。
“你踩過點了?計劃在哪里動手?”情況就這么個情況了,范本華不好意思退縮,他也想干掉溫帕,如果這小黑皮真的可以的話,那么自己就省力氣了。
“當然,我已來這里玩了一周了,讓那老狗賺了我不少錢。”菲爾格側過身子,小聲說,“我發現溫帕老狗有一個很奇怪的愛好,這老狗不喜歡年輕女人,喜歡老女人,而且喜歡肥女人。知道吧,這里有一個領班,噢,就是你們說的老鴇,一個四十多歲的大媽,很豐滿,那老狗每天都會接她下班,然后住在那大媽家里……。”
“啊,真的?這真的是一個好機會啊。你為什么那么多天都沒下手?路上或大媽家里下手都可以啊。”
溫帕的喜好確實是和常人不一樣的,除了喜歡老熟肥之外,他還有更奇葩的愛好,只是外人不知道罷了。
“嘖,我不是沒幫手嘛,那老狗出入帶著四個小弟,看上去挺能打的。而且,這四個小王八蛋,竟然直接在這肥大媽家里住下,我根本沒機會下手啊。”
“嘖,四個小弟?”
“對,而且我看出來了,挺能打的四個,不是那些無賴混混。”
“哦。”
范本華記得,溫帕的小弟沒哪個能打的,怎么突然跑出來四個能打的小弟呢,難道是雷納德給他的人?是了,巴朗斯已把溫帕收了,他就等于是巴朗斯的人了,保護好他就等于保護好金色年華,明白了。
等了片刻,菲爾格見范本華沒說話,又小聲說:“華哥,我告訴你,殺他最好的地方不是路上,也不是那大媽家里,而是這里。”
“這里?金色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