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昕怡的腳底下大大小小的水泡,腳后跟上面的皮都磨破了,一雙腳彌漫著一股臭味。
“姐,讓你見笑了。”
“沒事,我看看,你這鞋地攤上買的吧?”舒昕怡正經歷的付甜甜哪樣沒經歷過,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嗯,也花了五十多塊錢呢。”
“哎,你先別動,我去給你拿創可貼。”
付甜甜走回工位,把抽屜里的醫藥箱拿了過來,仔細地給她挑水泡,敷藥、貼創口貼,仿佛在給曾經的自己做這樣的事情,一滴眼淚落下來,掉在舒昕怡的腳踝上,付甜甜假裝沒看到。
同樣是從小縣城出來的姑娘,同樣在這座城市里無依無靠,同樣連買一雙五十塊錢的鞋都心疼,不過不同樣的是,付甜甜不希望舒昕怡以后跟她走一樣的路。
“好了,快回工位吧。”
舒昕怡忽的緊緊抱住她:“甜甜姐,以后你就是我的親姐姐了。”
“我當時只想抱抱她,我沒想跟她上床的。”洛飛坐在路璐對面,跟她解釋著和和付甜甜舊情復燃的緣由與過程。
路璐根本不愿聽,今早照例忙碌,其中來了一個咨詢離婚的當事人,是女方。
她先是費大量的口舌描述了復雜的婚姻現狀:她丈夫本是閨蜜的男朋友,她第三者插足,而后與之結婚,并為愛承受,撫養著丈夫與閨蜜生的兒子。未曾想婚后丈夫又有了其他第三者,第四者,更明目張膽地帶回來一個女嬰,她繼續為愛承受,同意撫養這第二個和她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孩子,給丈夫機會,希望他會感動,選擇和外面的女人一刀兩斷。
但事與愿違,她的丈夫今天和這個女人藕斷絲連,明天和那個女人親親我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把她折磨的死去活來。
她現在想開了,要跟丈夫離婚,分割共同財產。丈夫也同意離婚,但不肯要小女孩,她自然也不會要的,便出現了第二個法律問題:夫妻雙方都不要,親生母親也不要的孩子,如何處理?
講真,路璐接觸過離婚案件,但這么離奇的案子她還是第一次碰到。
涉及到孩子,豈敢亂下結論,查資料,翻法條,把能想到的辦法給她列了一二三四五。
但這時這位當事人的想法居然變了:她同意帶走這個小女孩,但要給她多分財產。
路璐告訴了她法定的可以多分財產的一些情形,也明確告知了需要具備的證據。
這個當事人立即道:“律師,我有證據,請你跟我走!”
她說走就走嗎,路璐自是不會被當事人牽著鼻子的,喪失了主動權可是律師的大忌。但這個當事人哭著喊著,一哭二鬧三上吊,難纏的很,到底是在業務領域里太年輕,反抗無效,還是屁顛屁顛地跟她走了。
她說地方離振律所不遠,所以才找到律所來的,這樣看來,她不是李雪玲介紹的了。
路璐當時即有點慌,有種誤上賊船的感覺,但越慌她越笑自己,怎么著,還想一輩子靠代汝賞飯吃么,哪個成功的律師不是單槍匹馬,披荊斬棘,一路血雨腥風地殺過來的。
到了地方,呃,是酒店。
再進去,呃,是酒店的一個客房。
“你帶我來這干什么?”路璐慫了。
“找證據啊!”她一腳踹開了房門,簡直是把路璐拖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