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沒見,兒子更可愛了!
一家人邊吃邊聊,余秋說:“我今天不去公司了,在家陪陪兒子。你不是有一個廣告檔期嗎?一直拖著,你今天去拍吧!”
方景宇:“那得兩天呢,一天外景,一天內景。”
余秋:“可以,我這兩天都不去公司了。”
“嗯”
余秋想了想,就試探的問兒子,“天賜,小豬佩奇去幼兒園。你想不想去?有很多小朋友的。”
“我不知道……我肯定會想爸爸媽媽。”
幼兒園提倡的入園年齡是36個月,就是三周歲。
可是方天賜還差幾個月,當然托關系也能進去,可是誰舍得呀?
人家都36個月,你32個月就去?
雖然方天賜的表達能力和思維能力都超乎尋常的孩子,可是做父母的嗎?都是舍不得。
余秋更是心軟的厲害,疼這個孩子異乎尋常!舍不得送去幼兒園,舍不得交到別人手里。
但是……
也得考慮方景宇啊,他一個大男人,而且這么年輕,天天在家照顧孩子,這誰能受得了啊?
那怎么辦?雇保姆?
倆人都出去工作,孩子扔給一個保姆?
別忘了,這個孩子多么來之不易,是余秋心中最珍貴的“心尖尖”。
交給誰都不放心,只有方景宇全職照顧兒子,余秋就能安心,放心!
這就是家庭,必須得有一方甘愿付出,不能兩個人都撒手。
再有錢又能如何?孩子需要父母的陪伴,需要父母見證他一點一滴的成長。
一晃三年,方景宇付出太多。
對于他的演藝事業來說,這三年的青春時間太珍貴,就這么白白浪費了。
可是他無怨無悔……
方景宇安慰:“沒關系,你要不舍得,我們就晚點再送。”
余秋點點頭,方景宇接著補充一句:“反正兒子比我重要!”
嘿!
這怎么話說的……
無語……
吃完早飯,方景宇出門拍品牌廣告去了。
余秋問:“天賜,你想去哪兒?媽媽帶你出去。”
一聽說要出去,天賜高興的舉著小手。
“我想去買畫書,我還要去公園,我還要去超市。”
“好,上午媽媽陪你在家擺積木,你中午乖乖睡覺,下午媽媽帶你出去,好不好?”
“好”
天賜有專門的玩具屋,里面遙控汽車、遙控飛機、機器人模型,還有各種玩具。
書架上整齊的各種繪本,滿滿的一屋子,是一個童趣的世界。
余秋陪他玩了一會兒,又接了兩個電話,就去做午飯。
時間過得很快,中午就到床上去睡覺。
“天賜,乖乖的快睡,睡醒了媽媽就帶你出去。”
天賜閉上眼睛,可片刻他又睜開了,神神秘秘的說:“媽媽,你給我吃一次薯片,真的,咱倆不告訴爸爸。”
“不行,這是陽奉陰違!”
去去去,說什么高深的詞。
余秋改口:“呃,就是……不可以欺騙爸爸。如果想吃的話,你表現好的話,我會去跟爸爸商量,給你吃一次薯片。”
偶爾吃點也沒事吧?吃一次不會上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