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啊哥,還有一件大事需要你辦,而且,非你莫屬!”
許知念轉身進店,捧出來一束漂亮的玫瑰花束,這花束是她自己親手做的,她心靈手巧,又很有審美眼光,所以做的花束簡約大氣,十分亮眼。
“哥,我們念念不忘花店的第一束花,必須得由你送給我未來的嫂子,這一共是九十九朵,代表的是天長地久的愛情。”
許知念一把花捧出來,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在這黑白灰為主色調的年代,一束鮮紅的玫瑰,實在是太奪目了,女孩們紛紛發出了驚呼。
許知秋看著漂亮的花束,納悶地撓頭:“寶丫,這不是用來賣的嗎?你給我不就浪費了嗎?再說,我和青蘭都是實在人,送這個干啥……”
許知念湊在他的耳邊說道:“大哥,高調點,你現在可是行動的活招牌,這花給你,一點也不浪費。”
許知秋似懂非懂地看著她,像是在等待她的安排。
“大哥,你甭瞞我,你不是已經給我未來的嫂子買了一枚金戒指了嗎?”
“這……這事你咋知道?”許知秋頓時羞了個大紅臉。
“你悄悄告訴咱娘了,咱娘有事兒可以瞞著全世界,卻不會瞞著我,擇日不如撞日,今天花店開業,頭一份的玫瑰花就讓你求婚用。”
許知秋對求婚兩個字完全沒有概念,使勁搖頭:“這結婚就結婚,訂婚就訂婚,啥叫求婚呢?”
“你沒看電影里面都演了嗎?手捧九十九朵玫瑰,單膝跪地,說一聲嫁給我吧,這是一種承諾,一種浪漫!圍觀的人越多,這份承諾就越深沉,代表的是至死不渝的愛情。”
“你這丫頭才多大呀,懂什么愛情?”許知秋看著妹妹,嘴上否認著,可心里卻異常激動。
他愛李青蘭,愛得深沉,他愿意給她所有的榮耀與最深沉的承諾。
許知念將他拉到了自己身邊,小聲地交代了一些細節,許知秋一開始是有些害羞的,主要是因為性格內向,抹不開,但妹妹的建議他一向特別重視,最后,他點頭答應了——他要鼓起勇氣當眾求婚,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許知秋形象高大帥氣又陽光正派,是非常符合這個年代審美的。
他捧著九十九朵玫瑰花走在熱鬧的街道上,就像是這個年代的明星出街一樣——不由得讓人想起了傳說中的白馬王子。
他手里的九十九朵玫瑰,是整個景星鎮的頭一份,在此之前,人們連玫瑰花長什么樣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什么叫求婚,什么叫愛情地久天長。
因此,聚集的人們越老越多,人們一邊議論著,一邊尾隨著許知秋往向陽糧油商店去。
一開始只有十幾個人,慢慢地,人越來越多,許知秋來到向陽糧油商店的時候,身后已經跟了幾百個人。
許知秋到達的時候,李青蘭正在給顧客稱糧食,聽到一陣陣議論聲,抬起頭,不由地一愣。
陽光下站著的許知秋,正朝她傻笑,仍然是她熟悉的樣子,可是——這老實巴交的戀人是什么時候變成了社會扛把子的?怎么身后跟了這么多人,老老少少都有,各個臉上都喜氣洋洋的。
他手里還捧著一束耀眼火紅的玫瑰花,玫瑰之間點綴的滿天星如同鉆石般璀璨。
他是許知秋,卻又不像許知秋,更像是從電影里走出來的風流倜儻的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