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戶因此在虎澤躺了一天一夜,腿部開始如針刺般劇痛,可時間久了,他也不知痛在何處,好在父母見他一夜沒有回去,急忙委托族人來虎澤尋他,等他如同拖著尾巴般拖著斷腿回到家中,他已經對痛感徹底麻木了。
從此之后當戶便成了一名跛子。跛子是不會受人喜愛的,他也不再被同齡人簇擁。當戶不怪他們,他也討厭自己的跛足,但他更恨那名當戶,連帶著,他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不再去想如何當一名當戶,甚至連馬也很少騎了。他反而去學起漢人,除去在家附近牧羊外,他還開辟了二十畝旱地,在上面種起麥糜,春日里綠苗青蔥,讓他覺得生活簡單與幸福,哪怕受到族人的嘲笑也無所謂。
但這般生活到底不止他青睞,很快,他也討了老婆,生了孩子。他的妻子是個逃荒的西河漢人,還讀過些許書,于是他便讓妻子給孩子取名,妻子坐月子時終于想好說:“便叫何柰平林吧。”
當戶不知曉‘平林’后的寄語,也不覺得這個名字不倫不類,他只開心自己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便如此這般活到了如今他三十歲。
十數載過去,他幾乎已經忘了兒時的一切,只是這幾日他破天荒地睡不著覺,一瞇眼兒時的種種便融入腦海,讓他覺得自己的跛足有些發熱。當戶跟誰也沒有說這件事,他覺得這是一種征兆,但他很難將征兆聯系上自己的生活。
難道自己又要成為一名當戶了嗎?
有天他從田地里荷鋤歸來,正在路上這么想著,結果正撞見大當戶伊金霍的隊伍,當時伊金霍踏馬乘在最前方,一眼看見八尺有余的當戶,轉首對身邊的且渠說:“郊野里竟有如此男兒,可惜是個跛子,不能為單于效力,但也能賣個好價錢。”
就這么稀里糊涂地,當戶就進入了奴隸的隊伍里,被捆在白土城的人市里插標待沽。當戶也不是沒想過反抗:他先是大聲叫嚷,說自己沒有罪過,于是被人用濕布塞住了嘴。他便伺機撞翻了一個看守,試圖逃回大城,但他到底是個跛子,沒過半個時辰就被追兵抓了回來。
因此他被打斷了兩條腿,被扔在陰濕的牢籠里。這次比上次更痛,腿上,屁股上血肉模糊,讓他痛徹骨髓。但他竟然沒有死,負責賣他的當戶便給他上了四個夾板,指望好了后再給他賣個好價錢。
于是當戶便在獄中數著度日,寂寞的時候他竟同月亮說話,后來白晝時,他也恍然和影子、死鼠一般交談,等到養好傷出獄,更加失魂落魄,行尸走肉一般在人市上等待著買主。
他身形高大,但獄中待了太久,人市一天也不一定給一碗飯吃,因此整個人都好似發了霉般瘦弱。一般買主也就看他幾眼便也過去了,并沒有買的意思,就連賣他的當戶都在考慮要不把他扔在野外喂狗算了。
可這時候竟有人買他,不止是賣主喜上眉梢,身為貨物的他也不禁第一次提起神,訝異地打量著買主。
這是一個身高七尺有余的漢子,他騎在背高六尺的大馬上,身著涂成墨色的甲胄,腰佩一把四尺長的斫刀,背著一張貼有金箔的牛角弓,一身武裝,只露出一雙遒勁的大手,身后跟著七八名步行的隨從,有的帶著箭矢,有的帶著換用的甲胄,正是當戶兒時理想中的自己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