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現在著急回本,也就沒有多在中英街停留。
老板姓陳,他留了一張卡片給趙子彤,
讓她下次有貨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他。
臨走前,陳老板又拉住她,在她耳邊輕聲說道:
“如果有黃金和大哥大就更好了,這兩樣貨品的利潤更大。”
趙子彤當然知道黃金和電子產品是高利潤。
但是高利潤也代表著高風險。
一大箱子化妝品可能值幾萬塊。
一大箱子的大哥大可能就是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了。
金額越大,風險越大。
自己過關帶點化妝品和藥品,
可以說是幫大陸的七大姑八大姨帶的。
帶一箱子大哥大,你說送給七大姑八大姨的,
海關又不是傻子,信你才有鬼!
再說,水客生意雖然好做,
趙子彤也沒有打算長期做。
這個陳老板也是第一天認識,趙子彤不可能隨隨便便就信任他。
她表面上答應著,心里卻另有盤算。
孫少芬是一次做這種事情,事先女兒根本就沒說是來大陸做水客的。
還騙自己說,買的這些是送給她大陸的朋友的。
她還奇怪,自己女兒哪里來的大陸朋友。
她過邊檢的時候不緊張,是因為她不知道。
現在知道了,雖然手頭上沒貨了,但是仍然忍不住后怕。
水客,她知道,就是帶貨的人。
香港、澳門的關稅低,進口化妝品,電子產品都比大陸便宜,
所以就有了專業的水客產生,
他們一天來回一兩次,多的可能十多次,
他們從香港、澳門過來的時候,隨身都攜帶不同的電子產品,
比如手機、電腦等,到大陸后出手,或幫別人帶,從中賺取差價,或工錢。
“彤彤啊,這次賺了錢我們就收手吧,這種生意如果被海關抓到了,是要判刑的。”
孫少芬天生膽子小,從小到大都被父母保護得很好。
這輩子做過最大膽的事情,就是跟著丈夫漂洋過海來香港,
“媽,不是做什么都是要判刑的。”
趙子彤解釋道,
只要把數額控制在合理范圍,就不算違法。
大陸的法律對水客比較嚴格。
而對于香港居民來說,帶幾萬塊錢的貨品過關,
根本就不構成違法。
除非攜帶管制類的物品過關。
比如黃金、動物類制品、數額較大的電子類產品等。
如果是攜帶槍支毒品就構成刑事犯罪了。
趙子彤這次就帶了幾箱化妝品和藥品過關而已。
被海關抓到了,最多也就是罰款或者沒收商品。
不至于坐牢那么嚴重。
這也是趙子彤不打算攜帶黃金或者電子產品的原因。
“好了,媽,我就搞幾次,搞完我有了本錢了,就做其他生意。”
趙子彤看自己媽媽憂心忡忡的樣子,也不想她媽媽過于擔心。
做生意不能膽子太大,
什么違法犯罪的事情都去做。
不過也不能膽子太小了,
那句話怎么說來著: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雖然孫少芬不贊成,但是也沒辦法說服自己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