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有那么一天,一個美麗的女巫愛上了他,她向他傾訴愛意,但他說他是不會愛人的,他帶女巫去看了那顆心臟,那顆心臟不但發黑,皺縮,還生長著野獸一般的黑毛——女巫不但不害怕,還堅持讓他將那顆心臟放回到自己的胸膛就這么做了。
但那顆心已經完全地變壞了,在心臟的驅使下,他撕開了女巫的胸膛,將那顆新鮮的,鮮紅的心臟捧出來,它多美啊,男巫想要與自己的心交換——但他的心臟堅決不愿意,所以他就切開了自己的胸膛,將那顆長了毛發的心挖了出來。
他倒在女巫的身上,死去了。
“若真的是那樣,”蒙特斯潘夫人喃喃道:“那也不是什么壞事啊。”她將羽毛筆插入墨水瓶,蘸了蘸墨水,開始寫回信,她是肯定要去巴黎的,但即便她的兩個父親,以及她的丈夫都有覲見國王的資格,他們卻不愿意把她帶到國王面前,只是他們不知道,只要她愿意,她就能摧毀他們設下的所有防線——只要她愿意。
她很快寫完了信,將一些沙子灑在信上好讓墨水盡快干了,免得在折疊信紙后產生污痕,一邊將手放在搖鈴上,預備讓自己的貼身侍女拿出去,交給她忠誠的仆人,立刻送去巴黎,交給蒙龐西埃女公爵。
但侍女才進來,一個人就魯莽地直接推開門,走了進來,侍女背對著房門,立刻迅速地將信件塞到自己的胸衣里,而后轉身鞠躬行禮,蒙特斯潘夫人的神色頓時陰沉了下來,因為來人正是她的妨礙之一,她的丈夫蒙特斯潘侯爵。
“你怎么會來里摩日?”蒙特斯潘夫人不悅地問道:“你難道不應該在佛蘭德爾嗎?”
“我向盧瓦斯侯爵告了假,”侯爵陰冷地笑了一聲:“如果我再不回來,我就要為我的妻子舉行葬禮了。”
蒙特斯潘夫人轉過身去,“這樣無謂的詛咒有趣嗎,先生?”她注視著鏡子里的自己,女巫的衰老速度原本就比凡人慢,她又繼承了一部分母親的血脈,今年她雖然已經二十七歲了,有兩個孩子,卻依然嬌嫩得如同少女,“我只是要去巴黎。”至于她的丈夫是如何知道的,蒙特斯潘夫人也懶得去理會,宮廷中耳目眾多,有些是為了權勢,有些是為了錢財,還有一些是為了愛情,她身邊更是布滿了丈夫的眼線,他知道自己遇見了蒙龐西埃女公爵,兩人之間書信往來頻繁——此刻又是一個好時機——拉瓦利埃爾夫人懷孕了,無法服侍國王,而科隆納公爵夫人不知為何,觸怒了國王,被驅逐出了凡爾賽……又因為之前國王連續征服了佛蘭德爾與荷蘭,近幾年都不會再次御駕親征,不正是推上新人的機會?
“因為我知道你只要進入宮廷,只要見到了國王,我就要永遠失去了我的妻子了。”侯爵干啞地笑了兩聲,他是一路從佛蘭德爾飛奔到這里來的:“既然如此,我難道不應該為我的妻子服喪?”
“看來您不是酒喝多了,就是在發高熱,竟然就這么胡言亂語起來了。”蒙特斯潘夫人冷漠地說,隨手將一柄象牙梳子丟在臺子上。
“別走,別離開我。”
“您知道這不可能。”蒙特斯潘夫人和氣地說——雖然她的話語就像是一柄匕首那樣刺入丈夫的心:“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決定要成為國王的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