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能活下來才能上訪,且不論這上訪,有用還是沒用。按他們說的律法,民告官,就得先打三十大板。
真是貽笑大方。
“這就不說了,省得讓別人笑話你們。這么說吧,我做工的地方,掌柜的克扣工錢,對還是不對。”
“這肯定是不對的,不過你可以省著點花嘛,餓幾頓又不會怎么樣。”
“看來你們也是廢物啊。先別急,讓我告訴你們,你們為什么是廢物,讓你們自己承認自己是廢物。”
“看你能有什么話說!”
“要是你們說讓我來報告官府的話,我還能高看你們一眼,只當你們是不懂事,信任這種貪官污吏,教育上幾句就好了。實際上,我問你,他犯了錯,為什么結果要我來承擔?餓幾頓也不會怎么樣,是啊,餓不死人,吃的差一點,說不定還餓不著。可是憑什么?憑什么我要蒙受不白之冤不能伸張,憑什么我要替別人的罪過付出代價……”
我說的跟想的,是一樣的。
從最開始時候計算。我做了他們六七個人才能完成的量,那我就應該拿到六七個人的工錢,合理合法,應當應分。就因為我沒有請他們吃飯,他們就想著花招讓我拿不到錢,這應該嗎?
我知道這罪不至死,我也是這么說服自己的,只是我沒有成功的說服自己。因為一頓飯,他們就可以使壞,那我要是沒有做出什么反抗的動作,那是不是以后會變本加厲呢?
他們應該是最樸實的人才對,是最不應該有壞心腸的人才對。可是偏偏是他們,想讓我戲凡門一家老小食不果腹。我知道他們不會想這么多,可是結果確實是這樣的。
如果說,那位大人能夠明察秋毫,手下的衙役、捕快也能盡量保持公允,我有必要這樣嗎?要是治下太平,我也想做一個良民。
可是偏偏不是這樣的。
戲凡門剛剛搬遷到這里的時候,官府不是沒有剿滅戲凡門的心思,只是他們做不到,才相安無事。戲凡門的掌門是罡鶴,他下令門人弟子,不可以與姑蘇城的百姓有沖突,要多忍讓。也不可以挑釁官府,落人話柄。
那是那個時候,秋毫無犯。自戲凡門衰落之后,姑蘇城的這位知縣大人,也沒有什么明目張膽的動作,只是稍微敢放肆了。
這讓我對這個人的觀感非常糟糕,誰能不討厭一個勢利眼呢?那信任從何而來?
好好好,想得遠了,還說工匠的事。
我在做工期間,休息的時候,跟他們說過戲凡門的人,只是沒有說名字,就說了跟我的關系,沒說師父叫蟑甲,只說了是我爹。沒說君十三叫君十三,只說了妻子,妻子這個詞,比道侶更好理解。還有其他人,也是一樣的。
我跟他們說這些的原因,就是我從某種角度來說,已經認命了,我可能跟武林,真的再也沒有什么關系了。那就真的結識一些朋友吧,一些不是在武林里的人。
我覺得這是融入平民百姓的最好的方法。
和他們在一個處境當中,聊聊家長里短,增加點交情。當然,他們問我為什么做活這么賣力,我也說了是為了家里,想讓家里人能吃上熱乎飯。
我想,比起他們算計我,有什么確鑿的罪孽,我更不能接受的是,他們也有家庭,也有父母妻兒,應該是最能體會我的心情的。他們消極怠工是因為賺的足夠,我拼命是因為我覺得賺的永遠不夠。
殺他們之后,其實我后悔了,要不然也不會等著官府派人來捉拿。就像是敖小乙死后,我也有后悔,后來想起的,都是他們的好。
這三兄弟說我是暴戾的人,我開始是拒絕的,后來我承認了。
我有動手的理由。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在比較久之前,騎馬對我來說,是一種消遣,真正趕路的話,我會選擇馬車,那樣不會太顛簸。吃的話,本來是天天山珍海味,不吃也是因為吃膩了,想吃點清淡的。穿的衣服,也是特別定制的,光是手工埋的金線,就能換一條街的房子。之類的等等,不勝枚舉。
后來,尤其是功力盡失,在四陰宗后山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已存了死志,只是沒有真的尋死,那個時候的所謂粗茶淡飯,比起現在來說,也算錦衣玉食了。反正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所以,我也沒什么能夠不接受的了。
可以這么說吧,在這段時間之前,我最大的負擔就是自己功夫不夠好,永遠都能碰到我打不過的人。至于別的方面,我可從來沒有過任何擔心。
我盡量的,讓自己這個“廢人”,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努力的去做原來認為低賤的工作,辛苦的工作,臟亂的工作。全然不顧自己曾經是一派掌門,是冠絕天下的高手。那些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我想的,只有讓家人過得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