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海風咸咸的氣息,踩著濕濕的砂礫,你說人們的骨灰應該撒進海里……”
臨近十點,林煜的手機鈴聲突然響起,來電人是魚姐。
聽了一會兒熟悉的旋律和米露的歌聲,林煜這才接起電話:“喂?”
“你在干嘛呢,怎么這么久才接?”
聽筒里傳來魚姐質問的聲音。
“咳咳……”
林煜的表情尷尬了一下,轉而問道:“魚姐,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嗎?”
這句話成功的轉移了對方的注意力。
魚姐道:“我已經跟沙站的UP主關蕓蕓談妥了,不過對方提出了附加要求,想跟你見面談談。”
林煜驚異于對方的辦事效率,同時也有些疑惑:他跟這個關蕓蕓壓根就不認識,有什么好談的?
便問道:“什么附加要求?”
魚姐道:“對方沒說,而且現在不僅僅是這名主播,沙站也找到了我,希望跟你合作,想約你今天中午見個面,一起吃頓飯。”
提到吃飯,林煜想到了小屋里空空蕩蕩的冰箱。
他沉思了兩秒,決定赴約。
倒不是為了蹭那一頓午飯,畢竟他現在也是月收入好幾十個爽的人了,即便不能自稱為富豪,但在這泱泱華夏怎么著也算是一個有錢人。
林煜同意見面交談,主要還是對這個世界的沙站很感興趣。
魚姐道:“嗯,好!那我就替你跟他們答應下來了,等會兒我把時間和地址發給你。”
“好。”
掛掉電話,林煜深深體會到了擁有經紀人的好處。
跟沙站一個百大UP主團隊商談合作事宜,整個過程完全不需要自己去操心,經紀人就幫他全部搞定。
唯一需要他去做的,就是最后時刻下決定而已。
算算時間,他跟金鷹娛樂的偶像合約,還有二十天到期。
“或許,我現在就應該開始目色一個好的經紀人了。”
林煜如此想著。
他早已經想好了今后自己要走的路:開個工作室。
至于加入娛樂公司,再給別人打工的事情,林煜從未想過。
且不說自己身懷系統,打工就是幫老板賺錢,還要受到別人的管教和壓榨。
就算自己啥都沒有,僅憑記憶里的三首歌,他也足以實現財富自由。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去給別人打工。
據林煜所知。
娛樂公司里的合同,分成比例都高的嚇人。
最黑的是九一分,公司拿九成,藝人明星拿一成和保底工資。
再往上,還有八二分、七三分、六四分,條件最優越的合同,才是五五分。
就比如原身簽的偶像合約,分成比例就高達八二分。
因此,即便他曾經火過短短一瞬,但實際上根本沒有賺到多少錢。
如若不然,他也不至于連一套屬于自己名下的房產都沒有,落魄到在法人街租房住。
誠然,一名素人想要出名,需要經過娛樂公司的培養,但林煜根本不需要這些啊。
《斗破蒼穹》已經讓他在網文界小有名氣。
《大魚》和《海底》令他在沙站和音樂界獲得了一部分的關注。
有系統傍身的林煜根本不怕糊,出名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他簽公司,就是硬把屬于自己的錢,傻不列跌的送給老板,而且一送就至少一半以上。
這根本不是選擇題。
但凡腦子沒瓦特的人,都知道應該怎樣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