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任務所規定的時間是在11月20號,但事實上在11月17號晚上,余啟明便已經從詭屋出發了。
有了先前的經驗,單看這任務的描述也能看出來,這次的任務又是需要他們自行出發前往任務執行地。
不過,其實詭屋距離蓮華山也并不算是多遠的距離,查詢過地圖,其實若是高鐵的話約么四五個小時余啟明便足以抵達其所在的城市。
而他之所以這么早離開,皆是由于林佳藝的關系。
林佳藝說要提早前去。
當然,這個提早前去,也只是有他們兩個人而已。
正如任務所描述的,現階段余啟明知曉的任務成員除了他也就只有林佳藝一人。
而事實上余啟明也不知道任務怎么會這么安排。
明明是一個10人參加的任務,而且至少有7人確定是詭屋的成員,詭屋居然還要在眾人抵達目的地之前不告訴他其他執信人的身份。
若換做是以往,余啟明自當會認為這是任務中的一個陷阱,可是,當知曉另一人是林佳藝之時,他又暫時放下了這個想法。
而詭異的也不光是如此而已,當他將信箋展示在了林佳藝面前的時候,信箋上的其二標注已然消失。
估計這個拯救者的身份,又是只能他自己知道了。
余啟明也并沒有選擇將自己的這層身份告知給林佳藝,林佳藝不知他的身份,他不也不知曉林佳藝是否也有類似的任務標注。
就像他也沒有放棄自己之前的懷疑,只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余啟明更多的將自己的注意力疑惑轉向了其他的方面。
不過,對于林佳藝這種提前出發的行為,他卻有了些許的猜測。
從當天下午出發,準備了所有能想到的物品,二人并沒有乘坐火車或專業飛機前往,而是開著林佳藝的車權當是自駕游。
而這一路上,或許是已經猜出了林佳藝的心思,余啟明也沒有多言。
開車的速度相比之下自然是要慢一些,等到二人到了蓮華市的時候,便已經是18號的凌晨了。
幻想中的情況當然是沒有發生了,這一路上,余啟明與林佳藝都少有交流,就更不會出現住在一個房間里的情形。
倒是在18號上午休息完畢之后,林佳藝那歡快的情緒讓余啟明都不禁微愣。
不過仔細思考過后,一抹笑容便又浮上嘴角。
這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除了在酒店中給當初發那條短信的人打了一個電話之外,二人幾乎沒有做任何與任務有關的準備工作。
游樂場、電影院,幾乎所有能想象到的情侶之間應該去的地方、做的事情,林佳藝就像是永遠都去不夠一般的不愿浪費一分一秒的時間拉著余啟明奔波不斷。
認識了林佳藝半年了,余啟明這還是第一次見到林佳藝的這副模樣。
他或許該笑?理應如此,畢竟猜出林佳藝的心思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難的事情。
可是,他又笑不出來。
縱然早已知曉林佳藝所做的事,縱然已經心里邊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縱然他以為自己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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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生涯已經讓他學會了如何去適應,可是當真正面對之時,無力與掙扎依舊會從心底浮起,不知該如何面對,甚至只是說起便已令人恐懼。
怕是,林佳藝此時也只是想要讓此刻變得純粹些吧。
于是,余啟明什么都沒說,就這樣陪著瘋著、鬧了下去。
只是就連他自己都未必覺得這有多么令人愉悅。
走的久了,原本視若珍惜的事物便不再顯得多么彌足珍貴,即便它依舊讓很多人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