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犯罪嫌疑人?你指的是周艷麗嗎?”林楠覺得好笑的問。
“她不叫周艷麗、她真名叫。顧小英。顧小英出去多長時間了?”
“什么啊。顧小英?”林楠驚訝的問。
“是的。跟你一起生活的那個女人是個殺人犯。她殺過兩個人。現在全城正在通緝她。她家在北方的一座城市里。她真名叫顧小英。曾經是一名醫生。由于在晉級的時候。未能晉級。對領導產生了仇恨。于是殘殺了兩位領導。我想,你最好積極配合警察的工作。早一點抓住犯罪嫌疑人。”
“什么?”林楠驚訝的張大了嘴巴。問:“你們說周艷麗是個犯罪嫌疑人?”
林楠已經被警察控制在沙發上。房間里有四名便衣警察。他們都在等候著周艷麗的回來。
而林楠完全被眼前的情景給弄蒙了。周艷麗怎么能是顧小英呢?她跟他在一起這么長時間。居然一點蛛絲馬跡他都沒有看出來。她是個殺人犯、這個女人太會隱瞞了。
難道她跟他在一起的都是假情嗎?林楠琢磨了起來,一定是將周艷麗逼到了絕路上。周艷麗才這么干的。
“顧小英到底干啥去了?”警察問。
“我也不知道。她出去也沒有跟我說。”
“你叫什么名字?”警察開始審訊了。
“林楠。”
“單位。年齡?”警察問。
林楠一一回答。
“你跟顧小英是什么關系?”警察窮追不舍的問。
“周艷麗是房東。我租她的房子。”林楠回答道。
“什么。這個房子是顧小英的。記住她不叫周艷麗。她叫顧小英。”警察強調的道:“她買的房子嗎?”
“我也不清楚。我是根據房屋出租上的廣告給周艷麗打的電話。這樣我們才成交的。”林楠向警察解釋道。
“你跟顧小英住在一起?”警察問。
“是啊。”林楠道。
“你倆同居了?”警察刨根問底。
“沒有。”林楠撒謊的道。
“誰信啊?孤男寡女在一起,能不發生點什么事嗎?”警察盯著我問:“你老實交代。我們會對你寬大的。”
“我怎么了我啊?”
“你跟通緝犯在一起。為通緝犯通風報信。給你定為包庇。一點都不為過。”警察在他的面前走來走去道。
“暈死。我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成了包庇了。你們也不能亂扣帽子啊?”林楠有些不高興的道。
“你老實交代。你倆到底同居沒有。你可得說真話,到時候我們抓住了顧小英。她要是把你供出來的話。你的罪就大了。”警察的話,讓他挺為難的。
要是周艷麗說出來了。他咋辦?不就是同居嗎?又不算什么罪啊。
警察真的能抓住周艷麗嗎?原來周艷麗是這樣的人。周艷麗無論從哪點上看,都不會跟殺人聯系到一起。
“說還是不說?”警察問。
“是啊。我是跟周艷麗同居了。”林楠只好承認道。
“不是周艷麗。是顧小英。”警察特意強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