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彈,別來打擾我啊。我得去地下室看看…”云霆一邊說,一邊往西北方向的樓梯走去。
別墅的地下室,大約有二百多平米寬,從他死鬼爺爺那輩開始,這里就是酒窖。另外還有一批收藏多年的美酒,和稀有年份的名酒。
云霆順木樓梯而下,21級的樓梯,仿佛走了200級那么久。
走到門口時,他深呼吸一口氣,輕輕地打開橡木門,一股濃烈的酒香瞬間撲鼻而來。
云霆打開燈,淡黃色的橘光燈把整個冷清的酒窖照得一片溫暖。酒窖四周的墻壁都是用上等恒溫,防震,防潮的木板隔開的。通風口還裝有一臺空調,以保證里面相宜的溫度。
“剛好到點,這次應該能成功了。愛迪生發明電燈泡失敗一萬多次才成功,我這酒才失敗101次而已…”
云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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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看了一眼腕表小聲說道,說歸說,他在心里還是希望這壇酒能釀造成功。
這酒,他釀了好幾個月了,每一次都是差那么一點點,明明割破手指滴血進去了,可就是差那么一點點。
“老天,這次再失敗,我就去獻血!!”云霆看著沒有疤痕的中指說道。
他走到一旁的角落,蹲下身子,抬手把裹著藍布的木蓋子拿開——沁人心脾,馥郁芳香,還夾雜著一股淡淡的佛手柑的清香味,迅速蔓延了整個酒窖。
“我滴親娘啊,終于成功了!!”云霆興奮地猛吸了一口酒香氣,把酒壇子蓋好,連忙起身去拿打酒的器具。
沒日沒夜,辛苦三個月的成果,自己豈能不率先嘗鮮?
古代人釀酒,用大壇子,每次舀酒都是用酒勺。雖然現在是21世紀,有大小合適的釀酒瓶,但是云霆依舊采用古法釀酒,再配合自身的特質,所釀之酒每壇都不一樣。
可惜,一直以來沒幾個人懂得欣賞。真是應了那句“高山流水少知音”的古話。
云霆手腳麻利又小心翼翼地用竹酒勺舀出一大杯淡黃色的酒液,然后離開酒窖,回到客廳。
“狗彈,過來陪哥喝一杯。可惜今天那位大爺跑得太快沒留下聯系方式。不然可以約他來清吧品嘗一杯,他定能和我暢談三天三夜。”
云霆有些許落寞,好的東西,遇不到知音,實在有點難過。把酒倒在瓷碗里后,他便去廚房拿吃的東西來下酒。
狗彈屁顛屁顛地跑了過來,跳到紅木餐椅上坐下,聞著酒香,狗頭立刻就往桌上的瓷碗湊去…
“吧唧吧唧”
狗彈陶醉般的大口大口舔著瓷碗里的酒。
“狗彈!住口!哎呦我去,你怎么喝完了?”
云霆急忙把花生米放下,一把奪過瓷碗,“傻狗!醉死你!佛陀倒佛陀倒,這酒就算佛祖喝了,不出三分鐘也倒地…”
“砰”
話音未落,眼冒金星的狗彈,像個炮彈一樣滑落在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