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
她擰開了水閥開關,伸長腦袋,用嘴接住從水管里涌出來的清水,痛飲了數口后,她才關上了水閥。
她找了個還算干凈的地方坐下來,看著前面擺列整齊,但明顯并不協調的重甲。
這些盔甲,屬于被她殺死的那些人所有。她從那些人身上的盔甲,挑選出她喜歡的那一部分,于是湊出了這么一身并不協調的護甲來。
她沒有名字。
自懂事以來,她就生活在那片沙漠里,生活在那座廢墟城市中。
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等長大一些,她開始明白,自己是個孤兒。
她的父母可能死了,也可能拋棄了她,總之,她在那個地方,只能與孤獨為伴。
她擦拭著這些盔甲,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記起從前,她很小的時候,只能夠去垃圾堆里找吃的,跟野狗搶食。
等大一些,她就學會了偷東西,這讓她的日子好過一些。
本來她以為,自己只能當個小偷,當哪天失手,然后被人一槍擊斃。
像這樣的事,她看過太多,就在那座城市里,每天被殺死的小偷沒有十個也有八個。
那里面,以小孩居多。
那座城市,容不下弱小。
在那里,弱小就是原罪。
有一天,她偷了一個錢包,那個錢包的主人,屬于一個叫‘血城’的組織。
她還沒來得及銷臟,就被人找到。
她遭遇了一場毒打,并且在奄奄一息的時候,還讓人奪走了童貞。
之后,她給丟進了一個牢房里。
那里是‘血城’的私牢,她和里面十幾個年齡相若的大孩子,每個人都分到了一塊面包。
一塊干凈的面包。
然后在第二天,有人朝牢里丟了把匕首,并宣稱,只有一個人能夠活著出來。
于是,她搶過了那把匕首,為捍衛自己的生命而戰。
她殺死了那些猶豫不決的,殺死了那些想要殺死她的,最終,她帶著一身鮮血,走出了那座牢房。
從那天起,她就成為‘血城’的一名殺手,當時的她,是49號。
她用了20年的時間,成為0號,當她成為0號那天,她把自己的頭發剃了,讓那個數字永遠地紋在自己的頭上。
她發誓不會讓人搶走這個數字,除非,她死了。
成為0號的那一天,她殺的第一個人,是當年奪走她童貞的男人,哪怕那個男人是組織里一名高級執事。
上面并沒有對她做出處罰,因為這個時候的她,利用價值在一名高級執事之上。
這就是血城。
這同時,也是拾荒城的生存原則。
只要你足夠強大,你就可以在那座城市里生活得很好,并且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意志行事,無需顧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