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師并不慌忙,胸有成竹的說道“你怎么能證明死者身上那些傷就是被告弄的?”
“證人剛才不是說了么?”
律師拿出一張照片“這就是當天死者和被告互相打鬧的那處天臺,大家請看,這個天臺周圍有一圈水泥澆筑的護欄,是為了防止有人掉落,很多天臺都是這樣的設計。這處天臺在8樓,證人住在5樓,這本身就是一個逆向的角度,而我們的證人只看到了被告和死者打鬧,并把死者弄倒在地。這一點我相信證人的確可以看到,但死者倒在地上之后呢?證人只又是如何能看到被告用腿揣擊死者?這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完全是證人臆想。”
律師的話讓原告律師無法反駁,事實也確實如他所言,證人只看到被告在死者倒地之后做了動作而已,并不能判定就是揣擊死者,而法律就是這樣,沒有直接證據,不能光憑主觀意向就做出認定。
現場又是嘩然一片,死者家屬的抗議情緒再次被點燃,而被告的家屬則是看到希望。
原告律師不再糾結這個問題,而是直接開口“法官、諸位檢察官大人,被告在死者死前確實有過肢體接觸,這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死者不是當場被被告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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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致死,但被告的身體接觸確實導致了死者的死亡,我懇請法官和檢察官給予被告公正的裁決。”
“我不同意原告律師的說法!”被告律師則開始反駁“死者與被告確實有身體接觸,但死者是在與被告身體接觸之后四個小時死亡的,雙方發生接觸后死者自己還能走回家,這一點也有兩名證人可以證明,死者回家的路上并沒有異常現象。路上看到熟人還可以打招呼,這說明死者與被告的身體接觸根本就沒有對死者造成任何致命傷害,甚至連重傷都不算,頂多是個輕微傷。而死者回家的路上經過多個無監控視頻的盲區路段,你又怎么能證明死者不是在這些監控盲區路段收到的傷害呢?”
“你這是狡辯!”原告律師也壓抑不住憤怒,做為一名律師他太理解他的對手,這個只為錢,而不顧公信正義的律師在業內是出名的混蛋,他專門為有錢人打官司,有時候甚至手段惡劣。
“法官大人,各位檢查官,我并不是狡辯,而是有真實證據可以證明我所說的話。”
接著辯護律師拿出一個優盤,“這是案發當天一個路人隨手拍到的,請法庭允許我播放給大家看。”
坐在首席的法官點頭默許。視頻里,一個死者模樣的青少年走在一個無人的小路上,后方跟著一個頭戴棒球帽身穿運動服的男子,男子悄無聲息的靠近少年,距離還有幾步之遙男子突然對少年飛起一腳,將少年踹倒在地,并惡狠狠的連續踢擊少年的身體,又迅速逃離現場。整個過程只持續5秒鐘。
“這是?...”
原告律師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個視頻之前并沒有任何人提起,他是怎么得來的?
不!假的,一定是假的!!!
哪有這么巧合的事!
“法官大人,我請求辨別這個視頻的真偽。”原告律師絕不相信這個視頻的真實度,一定是他們做的假視頻。
法官也覺得突然的視頻有些蹊蹺,之前并沒有人提過這個證據。
辯護律師則一臉淡定的說道“法官大人,我不光能提供視頻,我還可以讓提供視頻的拍攝者出庭作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