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導,您看,這也是我不能參加《華語好嗓音》的第二個原因,我已經和戴羽妮,也是我女朋友,兩個人一起在魔都開了一家娛樂經紀公司,叫謙語傳媒。謙語傳媒將會負責打理我們兩個所有的演藝工作!”
“雖然是一個剛剛起步的公司,也沒有太多的資源,但這畢竟是我們兩個自己的公司,所以我是不會改簽夢想音樂的!”
楊謙這次很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他不相信金科會為了自己,一個還沒有百分之百把握拿冠軍的小歌手,打破了夢想音樂對《華語好嗓音》總冠軍長達十年的壟斷!
果然,金科沉默了下來,蔣玉峰和馬冬蘭不說話,因為他們其實代表的是魔都衛視那邊的勢力。
金科不一樣,雖然他也跟魔都衛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但終究是沒有編制在身,他跟星空制作反而有合同上的合作關系,利益上自然也會為星空制作多考慮一些。
當然,也分什么情況,比如現在,《華語好嗓音》處在危急存亡之際,金科想要保住自己這檔節目,保住自己這個總導演的位置,心中的天平就或許會有些許傾斜!
“小楊,你把你第三個原因一起說完吧!還是那句話,事在人為,很多事都是可以談的!”
金科決定把楊謙的顧慮全部了解清楚,再進行權衡。
“第三個原因是我如果參賽,在比賽中演唱的音樂的版權,是歸于節目組,還是歸于我?”
楊謙之所以這么問,是因為《華語好嗓音》也是老流氓了!
好多次采用歌手的作品,招呼都不打,就直接侵權使用,就算后面人家歌手出聲維權,他們也裝聾作啞,不作答復。
不過,金科面對楊謙的問題,稍微有些誤解。
“歌曲的版權當然還是屬于小楊你的,節目組用到的只是你在節目里演唱的音頻……”
金科笑道。
意思是節目組會把比賽中的演唱音頻占為己有,這方面的收益自然不用再想了——從之前《華語好嗓音》那些live版本音頻的詳情里面,可以看得出來制作的唱片公司是夢想音樂!
“live版本的版權屬于節目背后的制作公司?以后產生的收益與我無關?”
楊謙反問。
“確實如此,但這不只是我們《華語好嗓音》的做法,所有的綜藝節目都是這樣,我們也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宣傳資源。”
金科尷尬了。
并不是所有,也有一些綜藝節目比較厚道,給予歌手、版權方比較大的尊重。
但利字當頭,大多數綜藝節目還是強行將live版本的版權收入自己的囊中。
楊謙對金科的解釋不置可否,但他提出了另一個角度上的問題:
“既然如此,那節目組用我在節目里演唱的歌曲,是不是應該向我支付歌曲本身的版權費用?”
這一個問題,甚至讓蔣玉峰和馬冬蘭都笑容為之一滯。
他們這會兒才真正地正視起了這個看起來很年輕、沒什么經驗的年輕人。
這個小楊,是真的不簡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