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中真的出現了人員死亡,還要看怎么打死的了,如果打正常部位包括腦袋,而非禁區不負責任,而且死者有保險賠付!
但對方被擊倒裁判己終止比賽,你還騎上暴打后果要負責的,只外打規定不準擊打的禁區造成死亡的也負責任,但多是民事責任。
如果按著比賽規則,聽從裁判指令,那就朝死里打!美其名曰,你不真打,你看不起我!你不尊重我!
有了這樣的條語口號,你不玩命,你傻呀?如果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則規定,那都是有生命保險的,做為參賽選手就是玩命的活下來,放心的去干吧。
若按照華國刑法犯罪的構成來說,擂臺比武打死人也是不會負法律責任的。不過前提是,雖然客觀上有打死人的行為,但是沒有主觀故意,并且這是一項對抗賽事,參賽者對于其中風險會視為已知,何況合同中肯定也會寫明。
以劉青山的精明,斷然不會讓自己處于可能被任何地方上的法律制裁的,即使黑屠夫一方的幕后主使在賽事上耍手段,他也不會有問題,因為他的律師聲明上有這么一條:只要合乎正規賽事的各種規則,劉青山先生必定準時前往應戰。
這份聲明可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只要對方的智商沒問題,就不會生出那些小心思。
不到中午,NEC就傳來得自于《晨郵報》的消息,果然如劉青山的猜測,黑屠夫一方打來了電話詢問,并且相隔半個小時后回話稱答應了一千萬賭金的賭約,但比賽時間、地點、直播方式必須他們來負責。
地點自然就定在了洛杉磯,那里顯然是他們的老巢,或者說偽裝的老巢,劉青山的判斷相當準確。
至于時間只能大體定在了三天之內,這個時間限制同樣是劉青山留給《晨郵報》的,沒有這方面的限制,誰知道對方會有怎樣的安排。
因為有了大體的回復,NEC方面再一次提出了專訪的請求,不同于上一次出節目,這回僅僅是有記者找上門來回答幾個問題而已。
劉青山很大度的沒提酬金的事,在他看來,這件事前前后后多虧了NEC在幫助,不然單憑他一個人要付出很大的精力。
況且,NEC電視臺還要免費幫他和金溪善拍攝兩部MV,這些都是人情,即使是對方有著商業上的考慮。
電視臺的記者顯然很焦急,掛上電話沒多久就找了來,不過對這次的參訪他放在了距離莊園不遠處的一個咖啡廳里,莊園的房產畢竟屬于王室,他不能給人家留下被人攻擊的口實。
找上門來的記者是那個名叫貝爾的著名主持人,出人意料的是,跟著前來的居然還有那位資深美女布倫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