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在依法律的情況下咱們最多護住他,但護不住他的女人和這個未出世的孩子。”
楊慶說道。
“是的,除非監國特赦。”
史德威說道。
監國的確可以特赦,承認以斗毆楊繼云奴殺良人的罪名,然后以軍功特赦,那么他的女人和孩子還是他的女人和孩子。哪怕他是方家的人,女人和孩子也是先屬于他,再因為他而屬于方家,但他死了或者因罪在監獄無法照顧的情況下,方家是有權繞開他直接要那女人的。
因為別人無權照顧這個女人。
楊慶繼續看著這份報告。
這件事的核心還是奴隸問題。
而他至今也沒動這件事,就是因為奴隸問題牽扯太大,僅次于他玩公田法,話說江南的奴隸問題是連當年朱元璋都沒敢動的。
這其實是蒙古人留下的鍋。
中國古代奴婢制度在北宋末年接近于名存實亡,大慫的確不行,但這一點確是值得肯定。北宋初年奴隸問題依然嚴重,但北宋的一百多年里逐漸將人身依附的奴婢,變成了事實上的雇工,奴婢只是個名稱,甚至就連名稱也逐漸沒了。比如婢女變成了女使,家奴變伴當,不要小看水滸中經常出現的這兩個稱呼,這代表著宋朝在古代整個世界范圍,可以說是最文明的標志。在宋朝后期的法律上主奴都一樣,主殺奴那也是要償命,主人強上婢女也是要流放的,所以鄭屠騙金翠蓮是娶妾的婚書,而不是直接買了個人身所有權的妾,金翠蓮跑了也沒被當逃奴抓,還照樣和她爹在外面晃悠,甚至還敢再嫁人當妾。至于趙九妹家的婢子多死之類的,那個本質上不是法律的鍋,就是光頭佬的皇親國戚也一樣敢這么干,但法律上他還是得給那些小女生償命,只不過沒人敢管而已。
但南宋就開始倒退了。
雖然法律上沒有改變,但事實上農nu已經很普遍。
扒灰公是標志。
他的理論上,佃客告主就已經是違背綱常了,這其實就是士紳集團試圖反攻倒算,不過他終究只是一個政敵頗多的政客,南宋的法律依然沒有改變,農nu只是因為佃客必須依附地主的土地,不得不接受后者相當于農nu的待遇。
但法律上不是奴隸。
然后蒙古人為江南士紳解決了法律問題,不得不說這種異族真得是士紳們的最愛,他們讓佃戶徹底變成了農nu。但可惜士紳們歡呼了不足百年就迎來了朱元璋,朱元璋是反對這種農nu制的,但他的基本盤依然是江南士紳,他也不能改變太多,只能以各種方式限制。包括為后世留下了良人殺奴減一級的法律,而不是宋朝那樣都一樣,等他死后士紳們又可以歡呼,然后一步步恢復,最終到明末時候江南遍地農nu。尤其是士紳大幅免稅后,甚至還有自耕農帶著地求著當奴隸的,其他像娶不起老婆,不得不娶士紳家婢女入贅的,葬不起親人自賣的,此類契約現代還有不少可以找出來的。
大地主家上千奴隸不算稀罕。
而奴隸數量的越來越多,最終又演變成了明末席卷江南的大規模奴變。
崇禎南渡那年浙江就發生過。
只不過崇禎到南京的時候已經平息了而已,之前張獻忠在湖廣的勢如破竹,很大程度上就是奴隸歡迎,比如在麻城就是奴變先打下城再去邀請的他。而原本歷史上隨著弘光政權的崩潰,江南進入一片亂世,江浙的奴變已經成席卷之勢,越富庶的地方越是如此,可以說各地奴變蜂起。徽州本來就是奴變重災區,那些造了主人反的奴隸們抽著被他們抓住的主人耳光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