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我這里有兩份文件,希望您能看看。”
在那名公訴人剛剛說完話時,沈清揚及時出聲道。
“可以。”
得到允許,沈清揚走到被告席旁,拿出了隨身帶來的皮夾子。
他從里面拿了兩份文件,其實就是幾頁寫滿了名字的信紙。
沈清揚拿著信紙,將這幾頁信紙交給了庭中的書記員。
書記員接過信紙,放在自己桌子上。抬眼看了看,上面起首赫然寫著三個大字:請愿書。
接下來是請愿書發起人:秦海洋。
再后面便是一個個密密麻麻的名字,每一個名字上面都按有一個大紅手印。
再拿起第二份信紙,依然是一份請愿書。
只是這第二份請愿書的份量,似乎比第一份更重了些。
因為這第二份請愿書的發起人,竟是銀山二中的主任,郭祺。
而且,開頭的十幾個名字中,都是學校的老師,可以說,除了銀山二中的校長張鵬達外,學校的老師們基本在上面寫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了手印。
學生們的名字也有好幾百人之多。
看到這,書記員忙將手里的信紙交給了審判長。
雖然請愿書只是民意的一種表達方式,終究對案件的審判是不能左右的。
但沈清揚相信,既然有它的存在,一些微妙的影響總歸是有的,哪怕是一絲絲,他都要全力去爭取。
審判長接過信紙,仔細地看了起來。
大約三分鐘后,審判長又把信紙轉交給幾為審判員。
又是十分鐘,信紙在幾位審判員手中傳閱完,又回到了審判長的手里。
見到審判長和審判員都看過了請愿書,沈清揚這才對審判長說道:
“審判長,我要求當天在現場的證人再次出庭,將事情的經過詳細地陳述一遍。”
現場的目擊證人曾經是警方偵查案件中的證人,也是案件定性的佐證。
所以庭上的審判長并沒有直接同意,而是望向那兩名公訴人說道:
“請公訴人陳述意見。”
那兩名公訴人討論了兩句,最后點頭表示同意。
于是,王瘸子,李木匠和牛牯佬被法警帶到了審判庭。
面對威嚴的審判長,以及嚴肅的氛圍下。三個人站在證人席,眼睛只敢盯著沈清揚,身體有些發顫。
那天被“請”到派出所里問話,已經把他們嚇得夠嗆,現在還要上法庭,他們能不緊張嗎?
要不是沈清揚對他們說:“作為目擊證人,必須出庭作證,不然會被判刑。”
若不是如此,打死他們也不來這里。三人當時就嚇傻了,法庭就是他們心中的“禁地”,也是許多普通老百姓心中的“禁地”。
沈清揚對三人說道:“王瘸子,你們從頭到尾,如實把那天晚上看見的事說出來就好。”
王瘸子,李木匠和牛牯佬三個人擠在一塊,半天沒人說話。
最后牛牯佬用手指捅了捅王瘸子,小聲嘀咕:“王瘸子,你先說。”
王瘸子眼睛一瞪,壓著聲反駁道:“為什么我先說?你怎么不說?”
李木匠小聲的接話道:“店是你家的,當然是你先說。”
王瘸子咬了咬牙,手指悄悄地用力捅了牛牯佬一指,走開了一步才開始說道:“其實那天晚上,左腳一開始是在我小賣部里喝酒的,還喝了很多。”
“后來他說先走了,我們以為他回去睡覺了。”
“對對對,左腳走了以后,我們三個人就在小賣部里玩牌。”李木匠這時候急忙接過話來說道。
沈清揚問:“左腳走的時候,是幾點鐘呢?”
王瘸子撓了撓頭,“呃…這個不太清楚,大概是兩三點鐘吧。”
沈清揚又問:“他是什么時候回來的?”
“在王瘸子說,他看過的女人屁股比我們摸的牌還多的時候。”牛牯佬不甘落后,及時回道。
來都來了,既然王瘸子兩個人都說話了,那自己也不能閑著。萬一說自己沒作證,獨獨判了自己的罪,那他牛牯佬可算是笨到家了。
“呵呵呵…”
牛牯佬這話一出,審判庭中瞬間傳來低低的哄笑聲。
審判長不得不再次敲響法錘:
“咚咚,請保持安靜。”
待大家都安靜下來,沈清揚接著問道:“左腳回來之后,有沒有說什么?”
“沒有。”牛牯佬猶豫著回道。
李木匠看了一眼站在被告席的謝遠山,說道:“有。”
“到底是有,還是沒有?”沈清揚追問道。
“有,他提到了方晴。”李木匠肯定的答復。
“對對對,他是有說到方晴。”王瘸子附和道。
“后來呢?”
“沒過多久,謝遠山拿著攮刀子來了小賣部。”
“然后他們就打起來了。”
審判長并沒有阻止,沈清揚像是在審問犯人的警員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