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春節下來,兩人就掙了五千塊。
錢不多,不過總好過在鐵皮屋子里無所事事。
剩下的假期里,楊志就在工地教小胖子讀書認字,偶爾胖哥攬到什么散活,就出去干活。
日子倒是過得快,很快就放完春節假期,工地的人七七八八的都回來了。
回來后,張大龍倒是一改往日的態度,沒再鬧過是非。
胖哥還和楊志說:“難道這個張大龍轉性了?”
“難說,”楊志笑笑說:“咱們還是要謹慎一點,要是他們要搞事,咱們也不怕,總之事事小心。”
“嗯,對,防人之心不可無。”胖哥點點頭。
但是,奇怪的是,到了二月初二龍抬頭那天,張大龍竟然說要請楊志他們一組人喝和頭酒。
和頭酒的意思就是,兩組人吃完這頓飯,以后就握手言和,誰也不用防著誰。
胖哥有點惴惴不安,說道:“張大龍怎么可能這么好心呢?肯定有古怪!”
“嗯,不可能這么好心的,但是如果不去,又好像不是很好。”楊志說道。
“那我們到底去不去?”
胖哥有點猶豫。
他說道:“我的想法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這話在我們這里說就好了,待會出去了不要說了。”
楊志勸道。
他說完后,拿起一封信,然后說道:“胖哥,待會你們先去酒樓,我要先去寄信。”
“又去寄信?”胖哥笑道:“你一個星期寄一封信,真的有這么多話跟家里人說嗎?你是不是騙我的?你這信肯定不是給家里人的吧?”
“怎么不是家里人呢?就是給家里人的。”楊志笑呵呵地說。
可不是嗎?
李惜在他心里,和家里人一樣。
現在他已經攢了六萬塊錢了。剩下五個月,只要掙夠四萬塊錢就可以回去了。
不,要是越快掙夠剩下的四萬塊,他就不一定要留到一年期滿,要是兩個月內完成,他兩個月后就可以回去了。
想到這,他心里好像樂開花一樣,拿著信就出門了。
去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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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般都是走路去。
因為他覺得這樣特別有儀式感。
這是他在香城唯一輕松愉快的時刻。
從開始寫信那一刻開始,他的心就完全沉浸在和李惜過往的回憶中,信里他寫了自己在香城見到遇到的人和事。
寫完之后,他就走路去寄信。其實從這里去郵局,也有公車去。他不坐公車,并不是為了省錢。現在,這點錢他不會舍不得。
他只是覺得,這樣子可以延長他寄信的過程。這個過程越長,他的心就越期待。
待到去到郵局,買了郵票,貼上信封,然后寄出去后,他的心就跟著飛到了李惜身邊去。
這么久沒見到李惜,他心里不知道多掛念。
楊志走在路上,這一天正好是陰天,才下午三四點,就已經有點烏天黑地了。
天色昏暗,他走在大道上,那些車子開得飛快。
平時他都不走大道,因為車太多了。所以,他一般都是走小路,走小巷子。
他按照平時的習慣,拐進了一條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