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到這個世界已經有幾天時間,在這幾天中,他也終于走出了荒山,度過了肚子餓只能吃抓來的野獸,睡覺只能睡地上,喝水只能喝溪水的悲苦日子,來到了一個稍微有點人氣的城市。
這也是陳樂在這個世界看到的第一個比較大的城市。
鱗次櫛比的古式建筑房屋,粗大的木柱,飛起的檐角,穿著粗衣麻裙的男人和婦女,在街上川流不息。沿街的叫賣聲絡繹不絕,還有不知道在做什么的穿著花里胡哨的女人,站在樓上,向著底下的男人頻頻招手。
到了城市,所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找地方弄錢了。
陳樂這幾天可是厭倦了喝溪水,吃烤肉,關鍵這烤肉還沒有調味料,他的嘴巴都快要淡出鳥來了。
而且……咳,有了錢之后,也可以去看看那些招手的女人到底在干什么嘛。
但是,陳樂想了一想,發現他并沒有能弄到錢的方法。
首先,他第一個想法,自然是把他身上這件粉紅色,看了就別扭的袍子賣掉,但他去了當鋪一問,發現他這袍子雖然用料考究,做工精致,但因為時間已久,顏色都褪掉了,賣不出幾個錢,反而賣掉之后,他身上穿的衣服都沒有了。
思慮一番,陳樂還是沒有賣掉。
其余就是做苦工或者當雜役或者當打手了,前二者耗時良久,辛辛苦苦也就掙幾個辛苦錢,雖然這個世界的任務并沒有時間限制,但陳樂自然也是不愿意的,后者則需要渠道,陳樂沒有這個渠道。
正當陳樂一籌莫展之際,突然迎面從街上走來三個人,中間一人是一個穿錦衣玉袍的公子哥,其余兩人像是他的隨從,分別落后他半個身位。
這公子哥倒也沒甚特別,就是走路外八,特像只王八,再加上他眼神兇狠,喜歡惡狠狠地盯著每一個人看,就顯得他特別蠻橫。
陳樂看著這公子哥,突然計上心頭,臉上露出曖昧的笑容。
這公子哥看陳樂一直盯著他看,而且笑容詭異,就有點不爽,惡狠狠道:“你看什么看!”
“瞅你咋地?”陳樂笑呵呵回道。
“呦呵!”公子哥雖然聽不太懂陳樂的話,但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話,當即怒了,“小子膽挺肥啊,找死不是!?”
“來,過來,我們好好聊聊。”陳樂站在一個小巷子口,沖他招了招手,神態和之前站在樓上向底下招手的女人出奇一致。
“看來你是真想找死啊!”公子哥擼了擼袖子,就帶著自己的兩個隨從跟了過去。
可憐的公子哥并不知道,當他聽從陳樂的話后,他的命運就已經注定了。
大約十五分鐘,陳樂換了一套衣服出現在巷子口,他此時的衣服并不是公子哥身上的,而是公子哥身邊隨從那一套。
只不過公子哥的衣服也被他剝下來了,被他托在手上,連同他原本的粉紅色袍子一起。
因為他看這衣服還挺金貴的,準備和自己的袍子一起去當鋪當掉。
自然的,公子哥身上的錢袋也到了他身上。
他還是挺仁慈的,給公子哥留下了幾文錢,灑在了他身上,就當是劫富濟貧了。
嗯,劫原本是富人的人的錢,給現在是窮人的人錢,沒毛病。
有了錢之后,他能做的事情就多了,首先,他去客棧開了一間房,又去酒樓點了幾個上好的酒菜,算是祭慰他可憐的胃。
這個世界的菜并不算好吃,但是對于連續幾天都吃烤肉的他來說,已經是難得的美味了。
他差點吃得眼淚都要掉下來。
大吃貨國人民沒有好吃的,簡直就是酷刑!
吃完飯之后,他就買了面粉胭脂一類,回到客棧里,準備給自己化一個妝。
當然,此妝非彼妝,此是易容妝。